零就业家庭成员有望20天内就业
回迁住上新房,对于棚户区居民来说当然是件喜事,不过要是没有经济来源,住上新房也难以乐得起来。
近期,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正式出台政策,为棚户区回迁居民解决工作问题,其中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还有望享受每天3~5元交通午餐补助。 可享受同样待遇的,还包括从事公益岗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党政机关腾出“后勤”
今后,我省还将开发社区陪送、居家养老护理、集中连片回迁小区物业管理、小学生接送等就业岗位。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也将对后勤服务岗位进行清理,把适合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棚户区回迁居民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就业的岗位腾出来,安排他们就业再就业。
有关部门还将充分利用改造棚户区腾出的土地,通过兴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形式,安排棚户区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另外还将组织针对两类人员的输出活动。
此外,我省还将创建一批适合两类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各级各类基地,并对基地给予一揽子政策优惠。
“交补”每天3~5元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棚户区回迁居民中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
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两类人员如果具备通勤条件,有望享受每天3~5元的交通午餐补助;对有组织输出的两类人员,到外省、市就业半年以上的,考虑给予单程交通补贴;参加普惠制培训且具备通勤条件的,也有望得到交通午餐补贴,资金将由地方财政来解决。
对于在棚户区改造腾出的土地上创建的市场中安置就业的棚户区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其从事(含农业产品)销售,提供应税劳务达不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收入的,暂免收个人所得税。
达到警戒线将启动预案
有关负责人表示,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有望在20天内得到相关部门提供的就业岗位实现就业。
而且,我省将对两类人员的就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并为零就业家庭建立“统计台账”,对零就业家庭逐个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完整可信的零就业家庭就业状况数据库。4月底前各市将完成《零就业家庭统计台账》的建账工作,形成各街道社区的基础台账和电子文档。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制定零就业家庭和棚户区下岗失业预警预案及就业再就业援助预案,各地还将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警戒线,当这部分人员数量接近警戒线时,将启动援助预案采取措施援助就业。《华商晨报》供本报专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