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良实习生俞婷)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航总局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自2006年6月1日起,全国将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试行期为两年。 各航空公司自行设计使用的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即时废止。困扰民航电子客票发展多年的报销凭证问题将因此获得解决,并将大大方便旅客乘机旅行。
据了解,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为机打单联发票,规格为238mmX106.6mm,采用一人一票,在作为旅客付款凭证的同时还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但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既可以在机票销售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还可以事后补领。
据介绍,电子客票是普通纸质机票的电子形式,它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无纸化的订票和办理乘机手续。与传统纸制机票相比,电子客票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通过互联网就能实现机票的订购、签转、更改与退票,不仅大大简化了旅客的购票流程,而且没有纸质机票的一旦丢失就无法登机之虞,因此电子客票一问世就受到航空公司和消费者的欢迎。据悉,在航空运输发达国家,旅客已普遍使用电子客票乘机旅行。
在我国,随着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使用电子客票乘机旅行的人数也在迅速增加,目前所有的国内航空公司都已推出了电子客票服务。据统计,2005年国内已有9家航空公司推出电子客票服务,电子客票销售总计超过1000万张,占全行业客票销售的20%左右。由于电子客票既方便旅客又能节约成本,近年来民航总局一直在推进电子客票的发展,并计划在2007年使全行业电子客票比例达到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