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包秀文、汤俊武)16位甘肃籍农民工近日来到内蒙古阿拉善盟劳动监察支队,他们将背在身上的被褥、行李放在门口,聚在一起商量自己下一步的行动。原来他们刚刚炒了自己老板的“鱿鱼”,起因就是对方拖着不签劳动合同。
这些甘肃籍农民工在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已经打过几年工了。3月24日,在巴彦浩特汽车站,他们刚刚下车后就见到了一个姓杨的包工头,此人称有市政公司整修马路的活,每天工资30元,问他们干不干。一下车就找到工作,他们欣喜地答应了。
到了市政公司,这个包工头让他们先打铺路用的机砖。干就干,农民工们不怕吃苦。此时,他们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包工头说明天再说。第二天,他们再次提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还是推诿不签。三个细心的农民工悄悄去了阿拉善盟劳动监察支队咨询,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有了法律撑腰的农民工,向包工头发了最后通牒:不签劳动合同,我们不干了。包工头说,你们不干,就不给你们已经干了这几天的工资。农民工们说,你不给我们工资,我们就去告你。
农民工们来到阿拉善盟劳动监察支队进行投诉,一笔一笔算出自己的血汗钱,然后摁上自己鲜红的手印,一共是4961元。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马上去找包工头,对方居然称,现在是试用期,不给算工资。工作人员指出,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一说,现在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农民工的工资必须付清。当天,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就送达到包工头所在公司的手里。16位勇敢的农民工,用法律捍卫了自己的权益。(新华网)[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