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辉明明卖价只有90元的一个钱包,外包装却标着“建议零售价380元”。在大连部分商场发现,不少正在热卖的商品包装上都标有“全国统一价”、“建议零售价”、“统一零售价”等字样,而这些价格大都高于商家标注的零售价。 原来,一些厂家为了使自己的商品早日卖出,与商家特别是专卖店达成了默契,有意将建议零售价定到打折之后仍然有利可图的高度。(4月13日《半岛晨报》)建议零售价原本是生产厂家综合产品成本、销量、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的,其用意是约束销售商家擅自抬价。可如今,厂家建议的零售价竟然比商家标注的零售价还低得多,在很多人眼里,这是一件极其荒诞的事情。
其实,建议零售价的荒诞还不止于此。在笔者看来,建议零售价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件很荒诞的事情,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建议零售价这档子事,因为商品的零售价是由市场决定的,任何人(包括厂家)都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去建议一件商品的零售价。
稍识经济学的人都知道,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产品的成本,运输的距离,税收的高低、消费者的购买力以及购买习惯,等等等等。正因为存在众多的因素影响着价格,所以我们经常看见,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地点、不同季节都有着不同的价格。这些因素中,除了产品的成本厂家能掌握之外,其他的因素大多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人而异,厂家不可能一一了解。因此,厂家仅仅根据生产成本所建议的零售价根本就不能代表商品的市场价格,自然也是毫无意义的。
这么没有意义的玩意,时下却正成为坑害消费者的隐患,那还不赶紧得而诛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