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区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后凡在我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均可以个人名义自愿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据了解,参保后,将按我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者可享受与其他企业参保人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从5月份起,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可持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身份证原件,到区社保中心委托代办的农村合作银行所属代理点直接办理参保手续,今年的缴费标准为972元/年;要求进行历年补缴的职工,统一到区社保中心及所属的瓜沥、临浦办事处办理补缴手续,今年的补缴标准为102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