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日报4月14日讯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会议决定接受方平辞去蚌埠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王洵为蚌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景江和副主任王立秀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吴世泉、陈神州、许友庆、许有雄、鲍子雨、李忠荣及秘书长司盛余等出席会议。副市长何金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永法,市政府秘书长陈桂林及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办理抗诉案件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对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积极受理,认真审查,对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坚决依法提出抗诉。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三年来累计受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841件,立案审查500件,提请抗诉407件,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44件,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13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坚持以抗诉为核心,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增强抗诉实效;加大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指导;加强法院、检察院之间的沟通,进一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主任会议确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菊阳、市公安局局长高孟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玉富为2006年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对象;市人事局局长薛惠宇、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孙国勇、市文化局局长谢克林、市交通局局长颜以庆、市水利局局长李宝宣、市林业局局长徐志超等6人为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述职对象;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为工作评议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负责人,三县四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