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露台上女患者要跳楼
徐女士称除眼袋手术后眼角被缝视野变小医院称其行为是讹钱
深圳商报记者李博
本报讯昨天下午5时,来自黑龙江的徐女士在深圳鹏程医院所在的长虹大厦22楼露天阳台上坚持了近9个小时后,终于在桂园派出所民警耐心劝说下,放弃了跳楼。 这是徐女士为向鹏程医院讨要赔偿而在三天内第二次要跳楼。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到最后,医院也没有和她就赔偿达成协议。昨天上午9时,记者接到报料,称“有女患者因为美容手术引起纠纷,欲从深圳鹏程医院所在的长虹大厦22楼跳下去”。记者立即赶到现场,找到深圳鹏程医院医务科了解情况。接待记者的是医务科银主任和鹏程医院集团代表张娟及几位医生。据张娟等人介绍,当事人徐女士是黑龙江加格达奇人,今年36岁,2004年8月9日在深圳鹏程医院做了“双下眼袋切除术”,但术后效果“不好”。2005年1月和8月,徐女士先后两次从黑龙江来深圳鹏程医院进行眼部修复手术,但患者对术后效果不满意。2005年12月,徐女士再次来深圳,向医院提出赔偿10万元的要求。医院没有答应徐女士的要求。4月11日,徐女士情绪激动地跑到医院楼顶,用跳楼的方式讨要赔偿,最后被大家劝了下来。但仅仅隔了一天,她又采取同样行动讨要赔偿。
医院说法
鹏程医院:这个女人是来讹钱的
银主任介绍说,出现纠纷后,医院将徐女士第一次切除眼袋手术的2800元手术费都退了。徐女士两次从黑龙江来深圳进行修复手术,机票费用和车费都是由鹏程医院报销;因为徐女士的女儿无人照顾也要一起来深圳,鹏程医院连她女儿的机票钱都给报销了。
张娟说,医院无法接受徐女士的索赔条件。医院的答复是,徐女士可在全国找最好的医院进行眼袋修复手术,费用由鹏程医院全部承担;不能按徐女士提出的10万元赔偿,建议徐女士走法律程序;如果徐女士没钱打官司,医院可以帮助出钱。
张娟说:“但这两条徐女士都拒绝了,她就要10万元钱,其他不谈。”
张娟认为,徐女士像是来医院讹钱的。3个多月来,几乎天天到鹏程医院,每次又砸又骂,把医院的顾客赶走,连生意都无法做了。徐女士是其家乡某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很懂得如何抓住医院的软肋。
张娟说:“她带着矿泉水和面包,在楼顶又吃又喝,哪里是跳楼,根本就是想威胁医院。”张娟说,每次徐女士来医院要钱都是破口大骂,厮打医院工作人员,砸办公室门;每当医院报案后,在民警面前她又表现得十分温顺,像受到欺侮的样子。
徐女士提供的照片,称她被鹏程医院的人打伤后拍下来作为证据的。
鹏程医院医务科银主任认为,从外表看徐女士的美容手术根本看不出问题。
患者观点徐女士:曾受黑衣人威胁
徐女士的妹妹徐爱华对此进行了反驳。徐爱华说,她陪姐姐来鹏程医院多次,根本没见到院方真正的负责人,还多次受到医务人员辱骂和厮打。一名黑衣人威胁徐女士说:“你们家住在黑龙江加格达奇某栋某楼,你再来就要小心点!”徐爱华还向记者展示姐姐腿部被院方撕扯受伤的照片。
徐爱华说,4月11日她姐姐要跳楼时,院方在民警调解下答应“给3万元人道主义援助,徐女士可保留诉讼权”,当时徐女士同意了。民警一走,鹏程医院拿出的合同中一项是“一次性给付甲方(徐女士)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3万元整,相应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鹏程医院)责任及提出其他请求之权利”。对这一点,她们表示不能接受。
13日上午8时多,徐女士第二次要跳楼,这次她提出要医院赔偿6万元。但到当天下午5时徐女士被民警劝下来为止,她的要求没有得到答复。徐女士说:“我也不想跳楼,但我没办法。要这6万元就是这几个月在深圳的费用,我不想多要,只想拿到钱赶快回家。”
徐女士妹妹:医院的条件看似合理却无法接受
徐爱华告诉记者,姐姐来鹏程医院做美容手术是她介绍的,现在她非常后悔。
徐爱华说,鹏程医院开出的条件看似合情合理,其实暗藏玄机。她姐姐的问题并不是眼袋切除手术后是否达到美容效果,而是因为手术失败对她姐姐的眼睛造成永久功能性损害。简单地说,在切除眼袋手术中,下眼睑下的肌肉抽取过量,为避免眼睑下翻,医生竟把两只眼睛的眼角都给缝上了;双眼视野被缩小,不扭头,眼角的余光看不到自己的肩膀。
她们曾到深圳北大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二医院请有关专家看过,所有专家都认为这种功能性损害,是无法通过手术进行修复的;即使做手术也只是改善眼角收缩力度,上下眼皮不会像现在这么紧,但对眼睛的损害无法修复。
图:对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徐爱华认为在医疗事故鉴定方面,医院属于强势,患者属于弱势,真正讨要说法很难。另外,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美容造成的伤害如何赔偿还不明确,她们也无法接受医院的条件。(报料人朱先生,报料奖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