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14日电(记者石志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向社会发布公告,对西安市近年来67宗案件中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这是西安市去年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后按规定第二批被曝光的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此次被曝光的67宗执行案件名单中共涉及61家单位,17名个人。最大未履行标的达1200万元,未履行标的总额超过8000万元,曝光后法院将按照“执行威慑机制”有关程序对这些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执行威慑机制”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联合西安市政府职能部门、检察机关、金融部门和新闻媒体,于2005年8月26日正式启动的一项制度。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通过“执行威慑机制”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压力,使其在一定范围内失去生存空间,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威慑机制”的内容包括:政府相关单位按照执行法院通知书要求,限制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出境;停止给其办理一切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等手续;停止给其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停止给其办理股权转让及动产转移审批手续;停止给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变更、抵押等审批手续;停止给其办理规划项目审批手续;停止给其办理房产登记、过户审批手续。金融系统停止给被执行人发放贷款。在指定的新闻媒体上不定期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实行“悬赏执行”、审计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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