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指控名为“一代天娇”的价值3600万元的一套极品翡翠侵犯其商标权,隋先生将北京七彩云南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礼道歉。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9点,海淀法院安检大厅门口一片骚动,30名身着蓝黑色衣服的保安,簇拥着一个手捧红色珠宝盒子的年轻男子,径直向法院走来。
原来,该案被告方为了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今天把被指侵权的价值3600万元的极品翡翠带到了法院。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该公司派出了30名保安随行押运。
但是,开庭后法官认为并不需要出示该翡翠,所以天价翡翠并没有在法庭上展示。
原告隋先生认为,2003年他受让“一代天骄”商标使用权。2005年9月,隋先生获得了“一代天骄”在珠宝首饰商品上的商标注册专用权。而且去年他提出对“一代天娇”的商标申请注册后,今年初已经收到了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所以他有在先注册权。
被告方则认为,他们在2003年制作完成该极品翡翠,在2004年上半年就使用“一代天娇”的名字进行了宣传。而且“一代天骄”的“骄”字和“一代天娇”的“娇”字,发音虽然相同,但字形、字义却有很大的不同。
被告方称,当初选择用这个“娇”字,只是想突出翡翠的娇媚稀有。
同时,他们生产该翡翠,并不是要作为商品来买卖,而是用于收藏。这在他们的展台上有明确的标示。
标明该翡翠价值3600万元,只是用来认定它的价值,而并不是注明它的商品价格。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所以既然不是商品,何谈侵犯商标权?”被告方在法庭上读起了关于商品的定义。
双方都表示可以和解。法官随后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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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天娇”价值3600万
“一代天娇”是北京七彩云南商贸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套翡翠艺术品,是由9颗翠绿的翡翠蛋面和204粒总重41.58克拉的钻石组成的翡翠套饰。
在2004年2月的香港珠宝展会和11月的北京国际珠宝展上,“一代天娇”一亮相即引起轰动。
“一代天娇”2003年9月加工成品,2004年经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专家评估,估价为36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