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笑红来源:
浙江森森恶意抢注世界500强域名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一场发生在世界500强企业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与浙江森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之间的域名争议案让众多正陷入域名困扰的世界名企看到了希望。 记者昨天从中国贸促会获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日前对该起官司做出裁决,争议域名bosch.cn应转移给投诉人博世公司。
据了解,博世早在1997年6月就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BOSCH商标。1998年9月10日注册了域名bosch.com.cn,并开通了相应网站。而浙江森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7日在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了域名bosch.cn。此域名中的主体部分bosch与博世公司的商标BOSCH/bosch在读音、字母、排序上完全一致。
代理此案的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福堂介绍,今年2月9日,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委托集佳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主张被投诉方已注册的bosch.cn的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和合法利益关系,属于恶意抢注,应转移给投诉方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所有。
本案专家组最终认定:被投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域名的恶意注册或使用,投诉人以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bosch.cn而提起的投诉成立,争议域名应转移给投诉人。
戴福堂告诉记者,修改后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对恶意注册作了清晰的界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知名企业需要提前对自己的域名进行注册保护,以免被其他企业或个人抢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