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财富》杂志报道,美国大约62%的企业寿命不超过5年,只有2%的企业存活达到50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到7年。日本《日经实业》的调查显示,日本企业平均寿命为30年。在中国,有关企业存续周期尚无如此明确的统计,但1993年、1995年、1997年、2000年、2002年连续进行的5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表明,1993年以前私营企业平均存继周期只有4年,2000年提高到7.02年。 另据《科学投资》采访调查和研究,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大体也就在3至4年之间,即中国每年有近100万家企业倒闭!
一个企业的成功或失败,归结起来原因无非是内外两个方面。外,是指社会环境与政府环境,其中政府决策、政策,政府依法行政及政府诚信,对企业具有生死攸关的作用;内,则是指企业的产品研发、企业人事、财务、组织管理能力及市场营销。《科学投资》杂志通过对近年来一些失陷企业、企业家的采访和对近十几年来国内媒体的数百例进行梳理和研究,得出导致中国企业落败的原因主要包括:顺、情、心理失衡、冒进、不守游戏规则、掮客、传媒等诸多方面。
通常,外部环境是企业自身力量难以改变的,而内部环境则完全可以由企业自己来控制。根据我们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来看,至少有高达70%至85%企业的公司章程是照抄了公司法的一些规定或只是稍作修改并对公司的决策管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有关义务性规定基本是针对一、二线员工的,对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议事和工作规则等公司法上没有具体涉及的也一概没有规定,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大都由公司股东担任或兼任,责、权、利不分,并且通常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问题总抹不开面子或是没有依据追究相应责任。我们认为,公司各组织机构之间应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在各管理层确保良性有序、相互协调工作的情况下,才能使公司一线员工发挥最大的热情,为公司创造出更好的效益。新公司法较过去相比,虽然增加了: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企业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企业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企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企业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企业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等内容,但要具体到什么情况下才算违法或侵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依法制定相应的制度、规章来进行约束。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管理人员的错误一定要比一个普通员工严重得多。
因此,对于许多中小企业而言,一定要对企业制度建设及其作用有足够的认识,以实施新公司法为契机,加快符合自身发展的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对于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企业,我们不妨建议你们登录到www.718.cn网站来下载相应文本,以方便、快速地完成企业制度建设工作。
陈虎,执业律师,江苏南京金恩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南京金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报大律师团律师。先后为数十家企业、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事务顾问。在所办理的数百起案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以独特的方案设计、分析和处理能力,赢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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