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13日发出通知,就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等三项新调整的经常项目作出了具体安排。外汇新规5月1日起执行,将给企业进出口业务和人们出国留学旅游等带来很大的便利。
央行规定,5月1日以后居民个人用汇,不再按出国时间长短,分别来核定不同数额的供汇,而是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的制度。 具体是每人每年有一个不超过等值2万美元的用汇额度,在额度内,个人购汇只需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就可以购买了。而且对于超过年度总额的用汇需求,只要提供了真实需求凭证,经银行审核后仍可按实际需要购买。对进出口企业来说,央行新政策提高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也就是由原来的外汇收入的50%或80%来核定,提高为按外汇收入的80%加上支出的50%来确定。这将为企业节省下不少成本。
据了解,按照此前的个人购汇规定,个人出境旅游、探亲、工作等,购汇额度为5000美元,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为8000美元。出国留学生活费则为20000美元,学费按规定另外办理。而根据新“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的规定,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
反响:“藏汇于民”就是“藏富于民”
根据央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截止到今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已经达到8751亿美元,继续超过日本3月末的8520.3亿美元,为世界上外汇储备第一大国。专家普遍认为,央行放宽用汇限制,对抑制外汇储备过快增长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昨日,本地银行业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新规定应该是延续了人民银行关于“藏汇于民”的政策。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强制结汇制度,当国家外汇储备在不断增长的时候,民间的企业和个人手中的外汇却在降低,有了“藏汇于民”的政策,个人出国留学旅游不仅方便了,还可以将手中的外汇拿去投资,有利于个人财富的增长,因此,“藏汇于民”是“藏富于民”的一种手段。
“外汇违法信息”上网查
今后有关单位、个人的外汇违法信息可以在网上查询了。记者昨日获悉,为解决经济交往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满足经济主体的信用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以提供网络查询的方式,披露了全国外汇管理系统查处的2005年度外汇违法案件信息。今后将每季度补充一次,每半年更新一次。在信息披露基础上,逐步建立违法信息数据库,实现违法信息的多方面利用。记者董天刚(短信代码:4076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