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统筹/黎阳清 文/记者 艾卿 李昌建 肖丽琼 通讯员 正国 厚谋 涂莉
提要
昨日,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的姐王丽被害案件,记者随约200名旁听人员一起参加了庭审。在法官细致的审问中,王丽遇害的案情渐渐真相大白。
两次入狱,两次脱逃,坐牢20年
昨日下午2时20分,离开庭还有十多分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审判庭,就挤进了200名左右的旁听群众。
王丽的母亲、婆婆等亲属,一些素不相识的“的哥”、“的姐”全部赶来了。 大家都面色凝重,不时有人小声啜泣。
“法警带被告人贺汉跃上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两名威武的法警押着犯罪嫌疑人贺汉跃走上法庭。
记者看到,贺汉跃耷拉着脑袋,面如死灰,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记者身旁王丽的婆婆郭昌针,嘴唇抖动了两下,眼睛死死地盯着贺汉跃。
“贺汉跃,男,1960年1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随着武汉市检察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贺汉跃罪恶的轨迹渐渐浮现出来。起诉书称,1979年10月,贺汉跃因盗窃罪,被武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981年12月,因脱逃罪、盗窃罪被沙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1991年8月,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西南宁市城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服刑期间,因脱逃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4年3月5日刑满释放。
“这家伙,19岁开始蹲监狱,坐了几十年牢,出来后竟然还不知道悔改,真是坏透了!”坐在记者身后的的哥李达,气愤地小声嘀咕。
500元诱饵,让王丽放弃逃生
三页纸的起诉书,详细介绍了王丽被害的经过:今年3月3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贺汉跃携带弹簧刀、绳索等作案工具,窜至武汉市武昌区傅家坡长途客运站伺机抢劫出租车。当日下午1时许,贺汉跃拦乘被害人王丽驾驶的富康牌薄荷青色出租车,让其将车开往武汉远郊的新洲区阳逻施岗。途中,贺又以暴力相威逼,令王丽将车开到新洲区涨渡湖农场一偏僻处,并将王丽的手脚捆绑,嘴巴封闭。随后,贺劫取了王的出租车和手机以及人民币200余元。次日凌晨,被告人贺汉跃唯恐罪行败露,即用绳索将王丽勒死。为掩盖罪行,贺又将王的尸体及随身物品掩埋。3月6日,贺汉跃将该出租车送到某汽车修理店更换颜色,当他次日晚7时去取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贺的指认下,公安人员很快找到了被害人王丽的尸体及相关物品。
案情再现,旁听人员都红了眼睛。
“贺汉跃,现在法庭对案件关键部分进行法庭调查,请你如实回答。”法官说道。
法官:“在选择劫持的的士司机中,有没有具体的选择?”
贺汉跃:“我选择女性,面相温柔的,容易控制,反抗能力小。”
法官:“你持刀胁持王丽到阳逻后,在那里逗留了多长时间?”
贺汉跃:“3个小时。”
法官:“在这3个小时中,王丽有没有强烈的反抗?”
贺汉跃:“没有。”
法官:“你怎么让她跟你在一起呆了3个小时的?”
贺汉跃:“我骗她说要等朋友,许诺给她500元钱。”
吃下腊肉鸡蛋面,王丽失去逃生机会
法官:“在这3个小时中,你还做了些什么?”
贺汉跃:“我把王丽的手脚捆绑了起来,准备自己开车。”
法官:“你开了多远?”
贺汉跃:“七八里,我不会开车,把车开到路边的沟里去了。”
法官:“车到沟里去了后,怎么弄起来的?”
贺汉跃:“我把王丽松绑,让她来开车,这才把车弄起来。这总共花去了约3个小时。”
法官:“随后你们去了哪里?”
贺汉跃:“凌晨2时许,王丽说肚子饿,我让她把车开到了阳逻的姑妈家里。”
法官:“王丽跟你一起下了车吗?”
贺汉跃:“是的。她带了随身的包包,跟我一起进姑妈家的。”
法官:“在你姑妈家里做了什么?”
贺汉跃:“我说我们有事路过这里,还没有吃饭。”
法官:“随后呢?”
贺汉跃:“姑妈给王丽下了一碗腊肉鸡蛋面条。”
法官:“见你带了一个陌生的女同志,你姑妈问你什么没有?”
贺汉跃:“没有。”
杀人心理:“怕被警察抓住”
法官:“吃完饭后,你们去了哪里?”
贺汉跃:“我让王丽上车,来到矮林村路边时,再次将她捆绑了起来。”
法官:“你怎么捆绑的?”
贺汉跃:“双手反着捆绑,脚也捆了起来,全部打了死结。”
法官:“当时王丽在车的前排还是后排?”
贺汉跃:“在后排。”
法官:“你当时还做了什么?”
贺汉跃:“把她的眼睛、口、鼻,全部用胶带捆绑了起来。”
法官:“你为什么要勒死王丽?”
贺汉跃:“当时的心理很矛盾。”
法官:“你当时的心理很矛盾?矛盾什么?”
贺汉跃:“一方面,我不想杀死她,不想杀人;同时,王丽已经认识我,如果放她走,案发后,警察肯定会很快抓住我。”
法官:“所以你后来杀死了她?”
贺汉跃:“是的。”
法官:“从你3月3日胁持王丽到最后勒死她整个过程中,王丽有没有强烈的反抗?”
贺汉跃:“没有。”
证物照片,引发亲人如潮泪
法官的询问,让整个案情的一些细节也变得清晰起来。王丽的母亲、婆婆,一遍又一遍地抹眼泪。
庭审进入案件举证阶段后,随着一件件证物的照片在大屏幕上播放,王丽的家人、亲属再也忍耐不住,小声啜泣起来。
照片显示,从土坑里找出的王丽尸体衣冠不整,面色乌青。据法医鉴定,王丽的死因是用细绳勒住颈部,导致憋闷而死。
杀害王丽后,贺汉跃还去买了一把锹,挖坑将王丽的尸体掩埋。3月5日,贺汉跃看报纸得知案发,但他仍铤而走险,第二天将出租车送到某汽车修理店更换颜色。其间,他预感警方已得知他在附近,专门去将披肩发理成了一个小平头。但法网恢恢,当他次日晚7时去取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索赔40余万,贺汉跃“愿赔”但没钱
庭审中,王丽的家人还对贺汉跃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王丽家人的代理律师提出,贺汉跃杀死王丽,给其亲属和家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求赔偿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0881万元。
“被告人贺汉跃,你对赔偿给被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没有意见?”法官询问。
贺汉跃:“没有意见。”
法官:“你愿不愿意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贺汉跃沉默了几秒钟:“我愿意赔偿,但我没有能力。”
对此,法官表示,将对贺汉跃的财产进行调查后,再行判决。
庭审的最后,公诉机关发表辩论意见。公诉人指出,根据法庭调查,贺汉跃杀人劫车,证据确凿充分,且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是累犯,具有我国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应依法严格处罚。
对此,贺汉跃表示,没有需要辩护的意见。他最后表示:“我认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审判庭外,老母号哭倒地
走出审判庭后,王丽的母亲伤心过度,号啕大哭,两人搀扶都站立不稳。一些的哥的姐纷纷议论:“贺汉跃的作案手段实在太恶劣,简直罪大恶极。”
记者现场看到,贺汉跃的家人仅有舅舅、舅妈、老婆、岳母、表姐、表哥到庭审现场。他们走出庭审现场后,低着头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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