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4月15日讯为了给虚开增值税发票作掩护,淮南人祁家林等人自己花钱购买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并虚假注册公司,前后共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国家税款共1630余万元,其中有600多万元税款损失未能追回。 同时,为了能多拿到发票供自己虚开,他们还行贿国税干部。日前,淮南市中级法院对该市建国以来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祁家林、吴庆福和费凌云分别被法院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其他4名团伙成员被判14年至2年的有期徒刑及缓刑,并被处20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2月20日至22日,淮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本报2月21日曾报道)。法院审理查明,祁家林等人共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66份,税额1905万余元。其中1110份已被受票单位抵扣,骗取国家税款1046万余元。
此外,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间,祁家林、费凌云为使自己开办的“淮南市金品工贸有限公司”多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开犯罪,先后4次向淮南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干部李强、窦勇(均已判刑)行贿,合计人民币4万元。(任毅、郜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