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4月15日讯 继对李伟(李宣传)涉黑团伙案进行公开审理后,亳州市又一涉黑犯罪团伙,王永林涉黑组织犯罪案将在本月内被提起公诉。记者昨天从亳州市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已经将起诉书送达到公安、法院、案件当事人以及相关律师手中。
据介绍,本次公审被公诉的犯罪嫌疑人有28人,年龄最小的19岁,最大的56岁,被公诉的涉嫌犯罪主要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交通肇事罪,行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等14宗罪名。据悉,在即将受审的众多嫌犯中,有两个人倍受关注,一是团伙的“老大”,国有企业老总王永林;另一名“特殊”的被告———原亳州市刑警支队政委浅玉祥。
国企老总竟是“黑老大”
王永林,1968年出生。被捕前任亳州市谯城区农资公司经理兼任谯城区中心商场经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0年至2003年7月,被告人王永林采取多种手段网罗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集结成伙,逐步形成了以王永林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大朋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谯城区境内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侵吞国有资产大肆敛财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底,王永林利用其担任中心商场经理,与亳州市皓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商谈商场出售一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以190万元成交。但是之前供销社党组会议经研究,已同意王永林以150万的价格出售中心商场。2000年12月6日双方签订协议,多出的40万元作为好处费付给了王永林。王永林则送给主任5万元,另两位副主任各2万元,以感谢他们对其出售中心商场工作的“支持”。
2001年,亳州市个体商人洪某找到王永林商谈购买第一仓库之事。王永林私下答应以90万元低价出售,并代表农资公司与洪某于2001年3月19日签订共同开发协议。后经公安机关委托专业评估部门对第一仓库进行价值评估鉴定,该处房地产当时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为164.85万元。后王永林以和洪某合伙开发为名,收受贿赂38万元。
2000年12月8日,被告人王永林为给其妻王玉红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在王玉红并非中心商场职工且未上过班的情况下,王永林利用其担任中心商场经理职务之便,安排张修龙将王玉红列入中心商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单报告,2001年1月20日,王永林遂安排张修龙为王玉红缴纳1993年1月至2005年1月24日的社会养老保险金,金额总计22116元,2001年6月王永林又安排张修龙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为王玉红补办调入中心商场工作手续。
王永林就任国企老总期间,通过黑势力控制了公司的实权,整个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殆尽,大部分房产被变卖,无法卖出便借口与人联合开发,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截至王永林被逮捕时,整个公司已名存实亡,员工连办公地点都没有。
打砸破坏经济环境
2004年5~6月份的某日夜晚,王永林指使被告人张勇、康佳佳等砸坏停放在“太阳岛浴池”门口汽车的车玻璃。不仅如此,王永林还指使张宇、贾顺利寻机殴打徐某。2004年6月10日,张宇、贾顺利找到杨晓萌、靳练武(另案处理)到徐某经营的“罗蒙”衬衣店滋事,当日,杨、靳二人窜至该衬衣店内殴打徐的女儿并把店内货物推倒后逃离。因该组织成员的滋扰,至2004年7月,“太阳岛浴池”无法正常经营,被迫将浴池转让于他人。恃强凌弱欺压百姓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4月23日凌晨2时许,王永林酒后到彩虹大酒店要求服务员付某开房间住宿,因付讲客房已住满,王永林便要找酒店老总理论,并恼羞成怒将服务台上的电话机摔坏、踢踹大厅内的茶几、辱骂付某并向其脸上吐唾沫,酒店保安员见状上前劝解也遭到王的殴打。
2004年上半年,居住在谯城区孙湾村的村民刘某因自己建房与“穗杰公司”发生纠纷,“穗杰公司”邀王永林出面,王永林多次带领并安排王飞、张大朋、张宇、李亳州等人到刘某处进行威胁、恫吓。刘某因慑于王永林及其组织的淫威被迫停工。鉴于刘某建房手续齐全,“穗杰公司”放弃了与刘争地之事。王永林在明知此事的情况下,仍阻止刘某建房,刘某被迫交了4万元才被允许继续建房。王永林从中非法获利22000元,张大朋得款5000元。004年10月9日晚11时45分,住在华佗中医院的杨大中被一伙人持刀枪打死在病床上。这一恶性案件在亳州市震动较大,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报复行凶杀人案,与亳州黑恶势力之间的争斗有关。2004年11月1日,亳州市公安局长祁述志等6人悄然来到省公安厅,请求支援。两天后,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刘立兵率“打黑队”6人小组进驻亳州,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战役就此拉开序幕。经过一个多月紧张的侦查,医院火拼案件成功告破。其间,专案组摸清了亳州黑恶势力的底牌,大小10多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为控制建筑、药材市场进行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均进入专案组的视线。2005年1月14日,公安机关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医院火拼案件成功告破,同时向社会郑重声明,亳州打黑除恶行动正式开始。目前,在亳州包括李宣传组织在内的4个黑势力团伙土崩瓦解,共抓获153名犯罪嫌疑人,带破247起刑事案件。
刑警政委充当保护伞
王永林跟李宣传是“亲家”关系,在黑道的实力比李宣传要大,但由于原亳州市刑警支队政委浅玉祥的包庇,使得王永林与其爪牙数次逃脱打击。
“打黑除恶某种程度上是和内部人在打”,在李宣传涉黑团伙审理中,亳州市公安局局长祁述志曾痛心地对媒体记者作过此番表述。原亳州市刑警支队政委浅玉祥因涉嫌包庇黑社会组织罪、受贿罪被连同王永林涉黑犯罪团伙案一并起诉,将同时出庭受审。在亳州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对王永林犯罪团伙展开调查,并准备对王永林实施抓捕时,王永林却能屡次逃脱,抓捕工作曾遇到很大困难。而个中原因便与时任亳州市刑警支队政委,有着专案组副组长身份的浅玉祥有着极大的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在查办王永林、李宣传两个涉黑团伙案件中,54岁的浅玉祥为黑恶组织成员通风报信,收受贿赂总计99600元。
据公诉机关认定,2004年10月,亳州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对以王永林为首的犯罪组织开展侦查,王永林闻讯外逃。王永林为逃避打击处理,其妻王玉红多次与浅玉祥秘密约见,向浅玉祥送烟酒、现金等物,浅玉祥向王玉红透露了专案组要抓王永林的信息,并让王永林在外躲避,待风头过后再设法帮王永林解脱。王永林便不断变换躲藏地点,给抓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受贿泄密阻挠办案
据指控,王永林被抓获归案后,为使王永林逃避法律制裁,王玉红进一步拉拢浅玉祥,为浅玉祥购买了手机一部、联通卡一张,专门用于探听王永林涉嫌犯罪情况。浅玉祥与王玉红又多次通话和约见,向王玉红透露了王永林涉嫌的非法持有枪支罪和寻衅滋事罪等案情,并将部分专案组成员的通讯录交给王玉红抄录。
作为浅玉祥透露案件信息的回报,2004年10月的一天,在市看守所门口王玉红的车里,王玉红送给浅玉祥一张可以提取四条软中华香烟和一箱五粮液酒的提货单,价值人民币7320元;2004年1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王玉红送给浅玉祥人民币10000元。2004年11月底,王玉红再次送给浅玉祥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浅玉祥收受王玉红及其委托人鲁某所送的现金和物品后,在抓捕王永林时设置了一定的障碍。2005年,浅玉祥曾被亳州市纪委“双规”调查,后来处理。纪委在处理决定上除了认定浅玉祥“收受贿赂”外,还认定他“道德败坏”。据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浅玉祥跟王永林的妻子王玉红“有一腿”,王玉红第一次找浅玉祥办事,除钱物之外,还付出了让浅玉祥心动的“东西”,两人交往十分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