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近日了解到,哈市卫生局今年起将实施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后民营医院如将医疗场所出租或承包给医疗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或非卫生技术人员经营,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哈市卫生局近日出台了《哈尔滨市实施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和《哈尔滨市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试行)》。 分级管理标准设定为A、B、C三级,共计3项35条100分制细化标准,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A级单位(即高信誉度、低风险度单位)标准为:关键项目全部达标,评定结果得分在85分以上;B级单位(中等信誉度、中等风险度单位)标准为:关键项目全部达标,评定结果得分在60分至84分之间;C级单位(即低信誉度、高风险度单位)标准:关键项目不达标或评定结果得分在59分以下。
年度监督检查有1次达不到规定分值的,下一年度降低一个级别,年度监督检查有2次以上达到上一个等级规定分值的,下一年度晋升一个级别。在检查中如发现将医疗场所出租或承包给医疗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或非卫生技术人员经营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过两人的、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卖或者借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直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了解,今年11月份开始正式进行评定。(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