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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交通规费征稽处暂扣了市政维护管理处一辆无有效养路费缴讫证的水泥搅拌车,后者前往交涉要求放车被拒。 紧接着20余名身着市政监察制服的人强行抢车开走,市政维护管理处的大型挖掘机又在市征稽处大门右侧的人行道挖出了一条长30余米、宽约2米、深约2米的大坑,造成征稽处大门被阻、大院100余户居民家停电,还有电信光缆和国防光缆断裂,估计经济损失六七万元。这条新闻来源于4月12日的《市场报》。
据说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事实真相。但以笔者判断,此事至少不同于正常的施工。因为就一般事理而言,市政维管处若不是挟嫌,就会主动避嫌,正值因前两天扣车事件而形成的敏感期,瓜田李下,当会更加谨慎从事,省得给人留下话柄。这次“涉嫌”挖坑,明显是临时仓促行事,否则不至于出现导致电信光缆和国防光缆断裂的意外后果。
湖南娄底发生的这起事件,给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又敲响了警钟。事实上,诸如此类“衙门斗气”的现象在全国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成了官场“潜规则”。这种潜规则所保护的,既有“衙门”的利益,也有其中“个人”的利益。且不说已经发生成为事实的“事迹”,但凡大家回想一下与“衙门”中人饭桌闲谈接触聊天你来我往的情形,这方面的言行和思想观念就已经相当普遍。“XXX(衙门或官人)有什么牛气的?这次你不买我帐,回头等你犯到我手里,我再好好收拾你!”“这还不好说,他们总也要XXXX吧?这块儿正好归我们管,总有他们好瞧的!”……我相信这样的场面、这样的话语不少人都屡见(闻)不鲜。
当然,“衙门斗气”、“官人弄权”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先礼后兵”中的后一个无奈选择。最好的境界当然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对方给面子,自己少麻烦,又保全了自己的利益。自然,对方之给面子,是不讲原则的表现,是拿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利益交换。今天我放你一马,照顾了你,明天后天你肯定会投桃报李。如此一来二去“友好往来”,彼此成了“一家人”,什么事都要先念及“左邻右舍”的关系,能“勾兑”就“勾兑”,能私了就私了,把官场当成了生意场,当成了官官相护的天地。
实质上,“衙门斗气”折射出来的是权力交换,是政风不良的表现,甚至还隐藏着诸多腐败勾当。这种权力交换的筹码是私利,是部门甚至个人的利益和面子。像湖南娄底发生的这个事件,因为对方不买帐导致另一方恼羞成怒,结果却闹出这样不可收拾的后果。我真纳闷:这些公务人员的政治敏感性哪里去了?竟然连这样荒唐的事情也做得出来!当然,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到了如今这个地步,想捂是难了;在公众监督之下,正好可以有一个透明公正的了断,况且这事也适合当作反面教材,给全国更多的公务人员提个醒,打一回预防针。
从湖南娄底事件,我们更感到对党政干部队伍进行“五为”教育、强化“五为”观念非常必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胡锦涛主席的这些“五为”要求,不少人都耳熟能详出口成章,可到底有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值得大家好好思量。有些部门有些人,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反过来欺压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还当作调节部门或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砝码,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甚至彼此之间争风吃醋。他们手里的公权利不是为民所用,而是为自己所用,不是用来为民谋利而是为小团体及亲友谋私利,其喜怒哀乐之情不是为民所系而是为至爱亲朋所系。他们不把权力和精力都用在为人民服务上面,却热衷于弄权斗气,如此境界和爱好怎能不让人忧虑!
“衙门斗气”与权力交换现象必须全力遏止。我们的各级党政部门,都拥有相应的权力,各自的权力行使过程中,难免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冲突,其实不见得都是职能上的冲突,更多的则是“小九九”在作怪。对此,应该出于公心,跳出私心杂念的层次,冷静妥善处理这些利害关系,决不能再做出像娄底事件这样影响恶劣、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丑事。各级公务人员,克己奉公要常念叨,谦虚谨慎要常牢记,要把精力用到搞好工作、为民办实事上面,而不能走到“衙门斗气”与权力交换的邪路上去。交通扣车市政断路湖南娄底两职能单位熊虎相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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