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在亳州市105国道亳州段收费站,收费人员正在按新的标准收取超限车辆通行费。从当日上午8时起,我省境内各交通公路计重收费站点开始对超限运输车辆、购买月票及“绿色通道”的货车执行计重收费加收标准。
据了解,对于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超限在30%~50%(含50%)、50%~100%(含100%)以及超限100%以上的车辆,正常重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超过部分分别按基本费率的1.5倍、2倍、3倍计收通行费。对于符合条件购买月票以及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载货汽车超限30%以上时,超限30%以上部分按上述标准收费。
(张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