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峻峰)班主任借辅导功课和毕业后帮找工作为名,强奸13岁的初二女学生。日前,黔江某镇中学的班主任张某被黔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年12月的一天晚上,黔江某镇中学初二学生李某找到老师张某补习功课。
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没几天就表现异常,有时竟以头撞墙;接受审讯时,张也答非所问。经医学鉴定认定:“张某患有拘禁性精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来源: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