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份揭露的省城“无息贷款”公司行骗一事,引起了山东省公安厅的积极回应,警方在全省开展了信用卡非法套现专项打击治理活动。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今天向本报通报了省内首起“无息贷款”骗局破产情况,并向市民发出警示:不要轻信上当。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今天向本报发来的情况简报显示:本报3月14日、15日、16日连续以《美容店竟敢办“无息贷款”?》和《“无息贷款”火爆得可怕》、《“无息贷款”此路不通!》为题,揭露了省城济南出现的所谓专业贷款公司办理“无息贷款”的真相。本报报道引起了警方的重视,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向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发出预警,对此类活动部署开展了专项打击治理。
近日,莱芜市莱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依法受理了一起以办理“无息贷款”为名骗取手续费的类似案件。今年2月,诸城人张波和安丘人高军伟在莱芜华贸大厦租房,虚构“莱芜市华诚金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信息办理无息贷款。办一个卡可贷5万元,办两个卡可贷10万元,50天内无利息。办理贷款人需提交身份证,交纳2200元手续费,“公司”与贷款人签订书面合同,30天内办完。两人同时谎称公司在钢城开设分公司,交2万元加盟费50天回本,以后每50天返2万元。3月19日,二人在骗得6万余元手续费后,连夜携款潜逃。目前,警方正对两人进行抓捕。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人士指出,这些所谓的“无息贷款”的实质是利用银行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和免息期的规定,通过虚构POS机刷卡套取银行资金。通过这种形式“贷款”,贷款人虽然取得了现金,但要缴纳高额手续费,实际上是免息高费;同时信用卡刷卡后的支付责任和风险仍由信用卡持卡人(有时也就是贷款人)承担,如果不能到期还款,则要支付高息和滞纳金,而信贷公司却可以规避一切风险和责任,坐收高利。(完)(记 者 李克新通讯员 鲁菁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