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6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62号)精神,2006年威海市公安机关招考部分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2005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报名网址:www.whrsks.gov.cn(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现场认定地点:威海人才市场。
具体办法:(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下载《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2)招考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威海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准考证》主证,并进行目测。目测和现场认定合格的,交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于5月11日至13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试考务费,其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笔试准考证主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笔试准考证主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还应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5月13日、14日两天。
5月13日下午 2:30-4:30 公安基础知识
5月14日上午 8:00-11:00 申论
5月14日下午 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安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到西部或农村、社区工作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的相关素质。
面试时间为6月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省的规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范围人员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评总成绩。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如报考职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成绩予以公布。
四、考核政审和录用
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如招考部门录用计划中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体检。考核政审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如考核政审、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政审范围的人员考核政审和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考核政审、体检合格拟录用的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经市公安局审核并报省公安厅复核后,由市人事局审批,发给《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计划
招考单位
招考人数
荣成市公安局 8人(其中防暴警察7名,限男性)
文登市公安局 9人(其中防暴警察7名,限男性)
乳山市公安局 4人(均为防暴警察,限男性)
咨询电话:
威海市公安局政治部 5272315
威海市人事局 5303726
威海市人事局
威海市公安局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