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日,固镇县法院审结一起姐姐杀死妹妹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夏妙妙(化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夏妙妙,女,1990年6月5日出生于固镇县。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固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经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经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夏妙妙因认为其父夏某某偏爱其妹夏萌媛(化名)而心存不满,2005年11月5日早晨6时许,乘其父夏某某与继母高某某外出,家中无人之机,用圆珠笔给其父母写下遗书后,从家中盛放农药的小屋中拿出敌敌畏农药,先强行使被害人夏萌媛服下,后自己又服用农药自杀未遂。被害人夏萌媛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妙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夏妙妙犯罪时不满18周岁,归案后能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遂作出如上判决。黄庆茹石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