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贪官进行举报,经查实,就可凭举报密码领奖。近日,福建漳州龙海检察院称,为消除群众举报贪官恐惧暴露身份遭打击报复的心理,举报人可进行密码举报。举报人只要上网就可进行自编密码举报,并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所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 (《东南快报》4月16日)
举报如同开账户,可以凭借密码搞定一切,就连领取奖金,也可以像在柜员机上一样凭借密码就可以操作。
最近,我们听到了不少关于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事件,听来寒心。秦香莲的举报信到了陈世美的手里还请陈世美批阅,类似的滑稽现象使得举报人往往提心吊胆。目前我国尚缺乏一部统一的《举报人保护法》,举报人所冒的风险非常大,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举报人的积极性,不利于反腐斗争。从法律逻辑上看,我国对举报人的权利作了相应规定,并以刑法为后盾,保证举报的顺利进行。但这仅仅是逻辑上的完美无缺。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贪官污吏等打击举报人,是不按法律规定的常理出牌的,于是一些法律条文就被架空了。
实名举报者是大丈夫做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豁出去了,举报内容当然更受重视,“出水要见两腿泥”,承办部门对实名举报人是要有所交待的。可是,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挺身而出,敢作敢为,同坏人进行坚决斗争的实名举报人,往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前不久被媒体广泛报道的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的举报遭遇,就让人扼腕叹息。举报者对于贪官是颗“地雷”,贪官穷凶极恶,会不惜一切代价打击报复,血淋淋的现实让我们不得不痛定思痛——让密码取代人。
从某种程度上讲,靠良心不如靠密码。让举报这一充满正义而又满含风险的行为“隐身”,是保护其权益的好制度,是消弭报复的一把对路的钥匙。
谁在明处谁在暗处是一个保护谁的问题。过去有的执法部门恨不得把举报人放在明晃晃的聚光灯下,而腐败分子则在黑暗的丛林中窃笑,这是颠倒黑白的。举报人被报复是一道展示给公众的伤口——类似的,谁还多管闲事?把需要保护的人放在暗处,是现代执法理念,是保护公民举报热情的美丽的密码。
检察部门可以成为一个“银行”,一个让腐败成为死钱,让举报行为产生利息的“银行”。让举报人开户和销户都通过密码进行,把所有可能给举报人造成伤口的环节都隐藏在密码之下。
对举报人施以奖励,是执法机关对举报行动的肯定与倡导。面对举报者,所有享受着安定生活的人,都应该对其充满敬意,具体办案人员更应该时时站在举报受奖者的角度,在尽可能降低风险的情况下,把感谢送到他们心里。从这个角度说,密码举报密码领奖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告诉人们,国家是真正要保护举报人了。这样的好制度一定要完善并推广。◎首席评论员万应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