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成)昨日记者获悉,省民政厅日前正式转发了由民政部、教育部等15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孤儿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虐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