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八所4月16日电(记者梁振君)本报4月10日社会新闻版刊发的《百亩芒果遭毁容》一文,引起东方市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今天从东方市农业局获悉,果农与农药店已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
4月10日,本报报道了东方市果农符传军的百亩“台农一号”芒果,因喷洒了在该市庄稼医院农药店购买的一种名为“金果宝”的农药后,几乎在一夜间惨遭“毁容”的事情。 消息见报后,立即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见报当天,东方市农业局立即介入调查此事,并向省农业厅作了汇报,该厅也当即派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该局的努力调解下,果农符传军和庄稼医院负责人于4月12日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签定了协议:在符传军果园附近或全市范围内种植100亩芒果,待成熟上市后,由庄稼医院以当时的市场价格收购。
东方市农业局局长张守明称,经调查,“金果宝”已于2002年9月停止生产,在这一日期后生产的“金果宝”均属套证药,鉴于庄稼医院曾出售该种套证药,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