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6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唐海英通讯员文之)因为不满木工组组长制作的工资项目,几名民工将木工组长的手机扣留要求重新核算。在重新结算过程中,几名民工围殴木工组长,木工组长抽刀捅死一名工友。 法院根据这一具体情节,判处木工组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宋善平是一湖南农民,到海南从事木工工作。2005年8月24日22时许,宋与雷某在海口安宁路永南苑建筑工地结算工资。雷某等人认为宋制作的工资帐目不公平,遂将宋的手机扣留,以此要求宋重新核算工资帐目。宋十分不满,再次约雷某四人结算工资,但雷某等人对结算结果仍不满意。在准备离开时,宋上前拉住雷某的衣服,雷某用拳头打宋,胡某用砖头扔向宋善平。在扭打过程中,宋善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在雷某的左胸部连刺两刀,致使雷某当场死亡。
海口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宋善平提起公诉。海口法援中心指派律师为宋善平辩护。海口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善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雷某家属17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