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16日电(记者褚晓亮、杜学静)近日,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各市(州)内为非正规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岗位制定了劳动报酬指导价位。该价位主要用于方便就业人员了解行业薪情,并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人力资源市场价格。
据了解,这一系列指导价位由劳动保障部门定期调查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再根据上年全省各城市已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经过分析、汇总、加工而形成。指导价位将每年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