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陈清浩)昨天,省人大与省企业联合会在广州举办《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讲大会,这是继安徽省之后又一个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地方立法。以后,只要是企业家感觉自己被侵权,均可拨打侵权投诉电话:83494467、88503639。
在许多人的眼里,企业家有钱有地位,威风凛凛,哪还用专门立法加以保护?难道企业和企业家也算是弱势群体吗?对此,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游国经解释,在政府部门与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是强者,企业是弱者。在我国行政、经济立法中,对企业的义务性规则居多,权利性规则相对较少,其权益保护力度较弱,面对来自行政机关等方面的侵权事件,企业常常显得势单力薄。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焕新认为,在当前经济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尊重企业及经营者,随意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现象。例如,政府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干预严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屡禁不止;企业出资人的合法投资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有的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
他认为,对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特殊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