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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数量庞大的社会求职人员和日渐趋紧的正规就业渠道 与传统主流的正规就业相比,灵活就业具有“门槛可高可低”、“稳定性差、灵活性大”、“单位、收入、职业、社保经常变动”的特点。本报记者黎旭阳摄
编者:让灵活就业融入主流
合同工、钟点工、季节工、派遣工、自谋职业、自营就业、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各种各样的灵活就业,今天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更多劳动者远离失业和贫困,走近自信和快乐。
与传统主流的正规就业相比,灵活就业尽管工作地点不够固定、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职业地位不够体面、劳动保障不够充分,但也是“民生之本”。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这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重要论述,让我们对灵活就业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数以亿计。在他们当中,许多农民工已成为城市的产业工人;许多小老板和家庭作坊主正升级为企业家;许多短信创作员、签约工程师、网络就业者,随时可能晋身为明天的社会精英……他们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服务社会,融入社会。
一个和谐的社会,不会允许一个群体长期被边缘化;相反,它呼唤更多的人群融入主流、成为主流。立足于这一视角,我们期待灵活就业成为我国就业市场上一种新的主流就业形式;我们更期待,日益庞大的灵活就业人员也成为我们社会主流人群中的新成员。
在今天的城市中,以下现象时常可见:快餐店的合伙人早年下过岗,杂货铺的小老板曾经失过业;咖啡厅里总是有“啤酒小姐”不停走动,写字楼里常有保险营销员进进出出;外来农民工到社区当上家政服务员,大学毕业生在家里做起了网上生意……
越来越多的人以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形式,从事着“门槛可高可低”、“稳定性差、灵活性大”、“单位、收入、职业、社保经常变动”的工作,成为专家眼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学者笔下的“非正规就业者”。
照亮人生困境的希望之光
曾在广州一家国企工作了20年的黄晓红,至今也忘不了12年前下岗的那段岁月,“那些日子,我感觉天都塌了!每天无精打采,感觉生活一点意思也没有。”回想往事,年近半百的黄晓红神色依旧凝重。幸运的是,下岗后不到3个月,一位早年下海经商的工友请她帮忙照看店面。在随后的3年多里,黄晓红完成了从“给别人当帮工”到“自己做老板”的转变。“感谢那段当帮工的日子,它像希望之光,照亮我走出人生困境。”至今还在灵活就业的黄晓红,经常感悟自己灵活就业的最初经历。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广州国企“减员增效”的改革大潮中,走上灵活就业之路的下岗职工不止黄晓红一人。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劳动力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就业体制从“统包统配”的计划就业发展到“双向选择”的市场就业;就业渠道从单一的公有制单位发展到国有、集体、私营、三资等多种单位;就业形式从单一的固定工发展到合同工、钟点工、季节工、派遣工以及自谋职业、自营就业、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等多种形式。在当年广州市数以万计的国企下岗职工中,如今至少有七成人选择了灵活就业。
“不管什么工,自立最光荣”,这是广州100多万灵活就业人员的心声和信念。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测算,目前广州市灵活就业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1/3,不仅在全国名列前茅,而且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节约企业成本的务实之举
灵活就业在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为企业节约成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在广东珠江三角洲有不少毛纺织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多为中小型,依靠对外接单维持生产经营,业务周期性突出,生产淡旺季分明。每当业务繁忙,由于缺乏足够的生产设备和操作工人,这些企业就会选用不同平常的用工方式——将部分业务外包给灵活就业人员。事实上,围绕这些企业四周,有许多家庭作坊,其成员被称为“家庭代工”,由本地人和外地人构成。他们一般都自购一到两台衣车等专用设备并能熟练操作,有的还能熟练掌握毛衣“挑撞”这道机器无法完成的工序。因为没有其它技能,家庭经济困难,这些属于灵活就业性质的“家庭代工”,只能为企业代做诸如绣花、熨衣、车缝以及“挑撞”等工序。在国际贸易磨擦增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背景下,广东珠江三角洲这些外向型的中小毛纺织品加工企业能够存活发展并保持旺盛的竞争力,主要得益于灵活就业这一就业形式为其分摊了人工、机器、场地等成本,从而避免了生产要素“旺季够用、淡季闲置”的问题。
一些外资企业从灵活就业中也受益匪浅。著名跨国公司美国安利集团在广州投资设厂后,为了迅速打开中国内地市场,先后在国内主要城市招收培训了9万多名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其产品营销员,取得了促进投资地就业增长和低成本构建营销网络的双赢效应。
扩大社会就业的必由之路
今年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的《2006年就业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指出:2006年预计我国城镇约有2500万人需要安置就业,而同期城镇可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约1100万人,劳动力供大于求将达到14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这些数据又一次提醒人们:就业局势日趋严峻。与此同时,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却又无人理睬。专家测算,如果充分挖掘,我国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社区服务业就可在现有基础上,至少新增1000万个就业岗位,只不过这些岗位都是灵活就业性质。
长期以来,在思想观念上,人们重视正规就业,误解甚至歧视灵活就业,习惯性地把就业目光聚焦在正规就业上。而现实情况却令人失望: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公司为传统就业主渠道的正规就业部门,其就业吸纳容量已经出现饱和态势。调查显示,2005年实现就业的149037名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被机关、部队、党群及政法系统吸纳就业的毕业生占2.80%,被事业单位吸纳就业的占13.92%,被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的占21.41%;而与上年(已就业总数119383人)相比,以上三项指标不但在比例上有所下降,而且在实际数量上也有所减少。同时也不难看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所提供的岗位数量,并未与毕业生人数激增成正比。
面对庞大的劳动力队伍和有限的就业岗位,单纯依靠传统的正规就业来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已很难取得明显成效。转变思路,另辟蹊径,大力发展灵活就业,应是一条必由之路。(本报记者吴卫南)
大学生:灵活就业生力军 随着就业压力日趋加剧,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走上了灵活就业之路。本报记者 黎旭阳摄
广东是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认可并选择这一就业形式,并将之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平台。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全省高校毕业生最新就业状况调查结果:2005年,全省高校共有应届毕业生16万余人,总体就业率达到96.05%,在全国名列前茅,其中采取灵活就业形式的毕业生占已就业毕业生总数的40.66%。
从分类统计来看,在民营企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人数,远远高出其他类型的灵活就业形式,2005年此类毕业生的数量比上年翻了一番有余。这说明,民营企业已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广东高校众多毕业生选择灵活就业,与其认同“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念有很大关系。目前,不少大学生接受了打零工、合同工、临时工等灵活就业方式,不再像前些年那样过于看重户口和“铁饭碗”。一项针对广东200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抽样调查也显示,在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中,95%的被调查者把“能否解决户口”这一因素排在最后。
广东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也是灵活就业的积极参与者。在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绝大多数在校生都在家庭教育、外语翻译、产品促销、市场调查、编辑出版等领域有过灵活就业的经历。一些主修电脑、美术等专业的在校生,经常在晚上和节假日期间,到一些单位当程序编写员和网页设计员,水平高的还有多份兼职。
在选择灵活就业的大学生中,有一部分人暂时栖身在一些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但并不为它们提供服务。在广州一所商科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李兰,从去年7月毕业离校后,就与本地一家以旅行社为客户对象的导游服务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类似于合作协议的“劳动合同”。时至今日,她几乎每月都要被公司外派工作两次以上,工作内容就是为公司客户组织的旅游团当导游,工作地点遍及全国,工作时间短则一天长则半月,收入虽不稳定,但很可观。
事实上,除了以旅行社为客户对象的劳务派遣机构,在广州还有一些类似的单位,也把那些愿意选择灵活就业的大学生作为招收对象,比如以外资企业为目标客户的翻译服务公司、以IT企业为劳务出售对象的技术服务公司、以提供演艺为服务内容的艺员经纪公司以及综合性的人才资源租赁公司。这些单位一般要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办理职业资质证书年审等基本服务,但更多的还是为员工寻找短期劳务和临时工作,并从中收取中介服务费用。
随着就业局势日益严峻,在广东,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把劳务派遣机构和人才租赁公司作为就业选择,因为在这里可以积累工作经验,积聚人脉资源,有助于今后实现正规就业。也正是出于这一目的,广东许多高校和政府部门,积极将劳务派遣、人才租赁等引入到大学生就业市场,拓宽大学生的灵活就业之路。( 本报记者吴卫南)Page:1
一家之言
扩大灵活就业 需要灵活社保
涂钰青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已从过去以正规就业人员为主,逐步转向正规就业人员与灵活就业人员并重。然而,在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并享受到社保福利的同时,仍有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徘徊在社保的大门之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保政策灵活性不足,难以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选择灵活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制订灵活务实、便于操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对于当前扩大就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缴费基数灵活化
目前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主要从事的都是社区服务、建筑装修、物流配送、家政劳务等低收入工作,在整个社会阶层中属于“三低人群”(即就业能力低、劳动报酬低、生活水平低)。相对于正规就业人员,他们又是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能力低的人群。由于各地确定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都以当地上年度职工人均月工资为标准,远远高于“三低人群”的实际收入。因此,每月必须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对经济条件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都不是小数目,甚至会对日常基本生活产生影响。
相对较高的缴费基数,超出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承受能力。因此,应按照“低基数、低保障”的原则,充分考虑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情况和需求特点,通过划分不同档次和等级,合理适当地调整缴费基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选择。比如,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人均月工资标准作为基数,允许缴费基数在40%—300%之间浮动,这也符合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收入差异大的实际。
缴费年限灵活化
以养老保险为例,现行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申领养老金。为此,许多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对劳动者最高缴费年龄作出严格限制:男不得超过45岁,女不得超过40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灵活就业人员由于缴费能力低、参保意识弱、中途停保等原因,往往会出现参保时间较晚、缴费时间不足以及补缴时年龄偏大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现行政策法规一般都不能很好地解决和应对,结果造成不少灵活就业人员最终与社保福利失之交臂。
从现实情况看,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流动性大、收入稳定性差,是造成其缴费能力低、中途停保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制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时,必须考虑到灵活就业这一就业形式对劳动者及时参保按时缴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尝试建立更加灵活和富有人性化色彩的社保最低缴费年限确认制度,比如允许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续缴补足,或是一次性补足所欠全部本金及滞纳金。
缴费方式灵活化
与正规就业人员一样,当前灵活就业人员也实行社保费用按月缴纳的做法。但是,正如前面所言,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存在着工作流动性大、收入稳定性差的特点,很难像正规就业人员那样每月由单位以统一划账的形式,向社保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保费用。尤其是对那些徘徊在温饱和失业边缘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每月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几乎就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有鉴于此,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按月、按季甚至按年的缴费方式,或是年季月均可的组合缴费方式,不失为一种务实之举。
需要说明的是,一些地方由于社保经办网点和办事窗口较少,灵活就业人员咨询办理社保事项时,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时间与交通成本。因此,社保部门应依托邮局、银行、电信等社会资源,借助其覆盖范围广、营业时间长、技术力量强的优势,不断向基层和群众延伸社保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咨询了解社保政策、办理社保帐户、缴纳社保费用,创造宽松便捷的环境。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Page: 2
链接
北京:设立纠纷调解机构
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受到侵害无处申诉的问题,北京市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通过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灵活就业纠纷的新路子。
2005年4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该区牛街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北京首家灵活就业纠纷调解中心,免费受理包括建筑农民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遭遇的各类劳动纠纷。此举不但为维护灵活就业者免费讨说法和维护合法权益创建了一个平台,而且有利于缓解司法压力,更有助于为立法解决灵活就业纠纷积累经验。
灵活就业涉及的人员分布广泛,社会关系复杂多样,雇佣方一般多为个人或微型、初创、经济效益低、经营不稳定的灵活经济实体,劳动管理不正规,劳动条件不健全,与劳动者之间很少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劳动合同,容易造成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对于法院而言,现行的灵活就业关系大多属于民事关系范畴,不能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再加上处理此类纠纷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旦由法官根据自由裁量权作出裁判,很难保证纠纷各方都认同接受,同时还会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和不确定,损害法律的权威性。设立纠纷调解中心,由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对灵活就业纠纷的调解工作,更有助于解决这些难题,促进社会稳定。
(钱 陇)
上海:立法明确政府责任
今年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率先在全国以地方立法形式,将“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从事小规模经营活动的非企业性质的劳动组织”定义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同时明确政府发展非正规就业的责任——“通过发展非全日制就业、劳务派遣、非正规就业、自谋职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增加就业途径”。
为了鼓励和引导劳动者通过非正规就业(又称“灵活就业”)的劳动组织实现就业,上海市在地方立法明确规定:“本市经政府认定的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同时,对于对当年新吸纳本市劳动者再就业的用人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收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将其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并实行相应的扶持政策”。
上海市从1996年从国际劳工组织引入“非正规就业”概念后,采取3年内地方税费免征、社会保险缴费优惠、免费提供业主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业贷款担保、房租补贴等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劳动者“低门槛进入、低成本创业”,大力扶持发展“以适应社区服务需要为主”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4万家,吸纳从业人员达35.5万人。
(金 济)Page: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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