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虹)记者从海南榕籽文昌鸡公司文昌鸡加工厂了解到,该厂日前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审批的进京禽类产品备案。
据悉,目前我省仅有该厂获得进京禽类产品备案。
根据《北京市加强进京禽类及其禽类产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保证进京禽类产品的质量,自2005年11月7日起,对来自非疫区禽类产品进京实行备案制度,由所在地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共同认定。未经所在地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认定备案的企业的禽类产品,一律不得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