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文剑)海口市今年将制订出台《海口市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暂行办法》,评议结果与全市年终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实行奖惩,启动问责。这是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投资环境监督中心获悉的。
据介绍,评议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主体是社会各界群众、投资者、被评单位和市检查考核组,主要围绕改善投资软环境等内容,重点对各单位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建设、社会服务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进行监督评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