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是我市的一项重大工程项目。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检察院与市地铁工程指挥部商定,在地铁工程中共同开展“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造“阳光工程”。
为此,由市检察院与地铁工程指挥部共同组成了“沈阳市地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市检察院监督招投标
在地铁建设中,市检察院的具体工作要求是,建议地铁指挥部对工程项目中具有管理职责的财务负责人、行政主管领导、项目建设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是否有职务犯罪记录问题进行审查,向项目预防工作组备案,并上报专项预防领导小组对上述人员是否存在被举报或正在被司法机关调查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建议地铁指挥部取消其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资格;建议地铁工程指挥部对建设施工单位及人员采取不良记录禁入制度。地铁工程指挥部所有招标工程都要向检察机关提供参与招标的施工单位名单。有行贿、受贿记录、在银行有不良信贷行为等情形的单位不准参与地铁建设施工活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铁指挥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地铁指挥部及施工单位要定期通报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及干部员工廉政等方面情况;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地铁工程项目重点环节全程监督制度。要求项目预防工作组对地铁工程勘察设计、资金拨付与使用、招投标、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预防。重点监督招投标过程中是否有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贪污、私分、挪用、造成重大损失等行为。
据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人介绍,市检察院于今年3月10日至13日全程跟踪了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六个标段、总标价12亿元的工程招标活动。市检察院组织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地铁工程招标活动,进行同步把关:从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入手,对参与竞标的各个建设单位进行了网上查询,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认证进行把关,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招标过程中的规划概算及投标、竞标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与地铁指挥部进一步探索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新措施,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发生。地铁指挥部构建监督体系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阳光工程”的要求,市地铁指挥部将构建地铁监督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地铁指挥部主要采取了四大举措: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地铁工程开工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在地铁开工建设前期,指挥部邀请市检察院领导就廉政建设工作做专题讲座,并与市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督工程招标工作。先后开展了地铁一号线工程设备监理、初步设计及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等众多项目的招标工作。由于各监督部门指导、监督到位,加上精心、合理组织,不仅确保了招标工作的规范操作和公平、公正、合理,而且中标价比工程概算节省了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监督。经指挥部申请,市财政局、审计局分别成立了地铁资金管理处和审计处,实现了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审计部门对地铁工程建设各环节实行实时审计,彻底改变了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进行事后检查、审计的做法,保证了地铁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去年10月,指挥部正式成立了安全质量监督处,建立了《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结构体系》,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安全预评价工作。本报记者潘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