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4月16日电(记者晏国政)山西省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1名正式民警和2名协勤人员,因在上岗专业培训考试中不合格,日前被离岗培训和辞退。
为规范提高交警执纪执法行为和水平,杜绝公路“三乱”发生,山西省稷山县公安交警大队近日开展对机关全体人员上岗的培训考试活动,并规定凡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据介绍,山西省稷山县公安交警大队的这次培训考试,包括队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内的40名正式民警和60名协勤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内容包括《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协勤人员管理规范》《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通知》等21个相关文件。考试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县纪委纠风办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