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身体的秘密都在显微镜下显露。录职体检增设“妊娠检测”,这是上海300家外企录用新员工时采取的手段。从现在开始,沪上300余家外企将在新进员工的录职体检中增设一项名为“AFP甲胎球蛋白”的检测,这项检测不仅是针对早期肝癌、慢性肝炎、肝硬化的检测,而且检测结果还对女性妊娠有提示作用,女性在怀孕2到3个月后,“AFP甲胎球蛋白”检测结果将呈现阳性。 录职体检的结果将体检者正常值内的某些异常状况告知企业,为其提供招聘的参考依据。
(据4月17日《东方早报》)
招录员工检测是否怀孕,还有一些大病的早期检测,分明是企业的保护性逃避,更是企业招工歧视的赤裸裸做法。隐藏在显微镜下“AFP甲胎球蛋白”的背后,是企业意欲轻松享受劳动力不去履行社会义务的高科技手段。
很明显,录职体检时进行妊娠检测其本身未必是歧视,但企业根据“球蛋白”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员工则是显位的歧视。如果招聘岗位不适合孕妇,应该不算歧视,但职业中的大部分,即招聘岗位是孕妇能够胜任的,却被企业拒之门外,则显要地构成“就业歧视”。
应当承认,因为特殊的生理原因——女性不可避免有怀孕、生产、哺乳需要,同等条件下,女性的就业成本会比男性更高,因此,用人单位不愿招女生,是一直游走在就业市场之内的潜规则,其本身是为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由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则被潜规则拖着走。所谓的妇女权益保护甚至整个人类的性别和谐,在所谓的市场逻辑下被戏弄。女性承担着繁衍人类、哺育后代所带来的各种成本,就这样悄悄被女性自己所吞咽和承受着。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又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两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显然是心里有着自己的小九九的。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些方面因为被国家统包统揽,矛盾一直隐藏着,但近些年随着私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各种形式企业的增多,女工是否怀孕这一人文问题已经变得极其现实。这些企业不愿意承担属于社会应该承担成本,于是就出现了“录职孕检”这一集体行动。这一行动发端于外企发端于用工计较特别精细的上海,实在是不足为怪。
这里回述一个去年发生在重庆的新闻故事。重庆杨家坪3男3女被困电梯40多分钟,男士们费力将电梯扳开一丝小缝,让女士轮流挤在缝隙边吸气,自己则规规矩矩蹲在里侧,其中一位农民工因缺氧昏倒。总有一种力量会叫我们泪流满面,中国男子汉在如此的困境之下“让女士先呼吸”有着十足的社会意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3位男士代表社会强势人群,女士代表的是弱势阶层,电梯则是公共制度的隐喻。强势人群应该懂得,在困境下给予弱者以关照,闪耀着人性的美丽光辉。
回到300家外企录职孕检,现实的无奈暴露十足。一方面,关于性别歧视,《劳动法》、《妇女权益法》等法律虽有禁止性规定,但这些条文或者过于抽象,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或者缺少足够的严厉性,不足以形成有效的惩戒威慑力,无法对就业性别歧视构成真正的打击;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光谴责好像没有什么作用。由于生育的社会保障和补偿机制的不健全,女性就业成本,主要还是由企业或者女性个人承担,所以企业闪展腾挪想出各种手段去逃避。
那么该如何破解这样的困局?建议:其一,必须对任何性别就业歧视实施严厉制裁,使一切企图歧视者“望罚却步”;第二,完善相关的社会性女性生育保障制度,给因此而遭受实际损失的企业给予补偿。让整个社会而不是具体的用人单位,来负担由于女性承担着繁衍人类、哺育后代所带来的各种成本。◎首席评论员万应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