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比较狠的学校,没见过这么狠的学校。
《燕赵晚报》报道,近日,邯郸市某中学做出“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规定,凡使用手机被校方发现的,立即予以没收并当场摔坏,同时给予学生家长以相应补偿。 如果校方第二次发现同一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就予以开除。
同学,把手机拿出来!啪!领赔款去吧。
看看,学校就这么干净痛快,这么酷。
中学生该不该用手机,这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这里不去争论。咱就说说学校摔手机这一强硬的做派。学校是痛快了,不过,通过“摔手机校规”,我倒从中发现几个“不在服务区”的现象。
其一,校规不在法律的“服务区”。手机是学生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受法律的保护。手机算是相对贵重的消费品,有三百五百的,也有价值三千五千的。尽管学校摔手机有着学校管理上的善意,但其粗暴的做法仍然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即使马上就赔款也不能改变违法的本质。好比一个有钱人在街上见东西就砸,法律当然不能不管,赔偿是小,还要承担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呢。另外,学校发现学生第二次用手机就开除,明显违反《义务教育法》,因为手机问题就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其二,学校的财务管理不在公众监督的“服务区”。学校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的财务一般都由公共财务支撑。那么摔手机后的赔付钱从哪里来?是校长自己掏腰包吗?不大可能。既然把摔手机赔手机写进校规,那么这肯定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学校管理层面的集体行为,不会有人傻到为一个校规中的决定造成的损失而个人买单的地步。那么如果学校的收费不是乱收费所得的话,这笔赔偿手机的钱作为公共财务是绝对没有道理来承担的。这笔钱到底从哪里来,这是个问题,而且是个不小的问题。或许从中能够发现学校财务链条上的猫腻呢。
其三,学校的“荣辱观”不在“服务区”。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我们国家的手机还能多到可以随便就摔的地步?好端端的手机因为在校园内用就被残忍地摔掉,简直是野蛮部落,哪里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要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还不富裕,还需要艰苦奋斗,动辄就摔学生手机的粗暴行径绝对不是艰苦奋斗。
摔手机的校规,摔出三个“不在服务区”。屏蔽了国家法律屏蔽了财务监督屏蔽了“荣辱观”的野蛮校规,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唱对台戏,赶紧废除了吧。◎欧恩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