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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海关:设有品牌监督员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不提示属失职外报报道
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近日,上海一家旅行团前往法国旅游,团员排队接受入境检查时,一名30多岁的男游客因为携带假冒的阿迪达斯背包,被海关拦截并当场予以没收。本报追访北京旅行社暂无通知
记者从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刘小军处得到证实:“旅行社已经开始向赴欧的游客进行提示,不要穿戴假名牌。”随后,记者拨打了北京中国青年旅行社营销中心的电话,但工作人员表示对这一消息尚不知晓,并解释说,由于和上海方面在业务上没有直接联系,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康辉旅行社、中国旅行社等几家获批组团赴欧的旅行社则表示已经知道这条消息,但暂时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记者调查游客身上“名牌”多
记者调查了一些旅行社,发现目前大部分“五一”期间赴欧的旅游团已基本满员。一名曾经多次带团到欧洲的导游黄小姐告诉记者,在她的印象中,不少旅客身上的确经常会出现名牌的标志。“最常见的品牌在旅行包上,比如耐克、阿迪达斯,还有部分女士会使用著名法国品牌LV的手包,但我们很少注意真伪。”她认为,由于赴欧洲的团费比较贵,旅客的素质比较高,用假名牌的情况不是太多。
但在记者采访中,除了少部分“知假用假”外,还有一部分属于完全不知情的。“像我们这些年纪比较大,买东西就看是不是实用,价钱便宜不便宜,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名牌,更不会去看真的还是假的。”在东直门附近的一家旅行社报名处,一名正在咨询的女士说。律师观点国内尚无相关惩处规定
“我国现有法律没有对购买或携带假冒名牌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法律资源存在一定缺失。”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建兴指出,现行《商标法》认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主要指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包括生产和销售环节。
他认为,通常的规则是“法无明文不追究,不禁止”,由于现有法律没有明确将“购买”或“携带”列为侵权行为,所以暂时还不能追究购买或携带假冒名牌商品的消费者的责任,但法律也预留了立法空间,“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也被视为违法。对于法国和意大利作出的相关规定,他认为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全程和立体保护,而惩治购买假名牌的行为也是对整个造假链条的釜底抽薪。
但他也提出,这些警告或条文可能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因为执法者很难确认消费者购买假名牌的行为是明知故犯,并且现在的假冒技术也日益“成熟”,如何界定赝品同样是难题。各方说法国家旅游局旅行社不提示属失职
国家旅游局新闻处的武女士表示,他们已知晓这件事。“据我所知,从去年开始,法国有关部门对假冒名牌的检查就十分严厉。”武女士指出,由于国家旅游局具体管理的是旅游安全方面的问题,因此,关于游客穿戴假名牌的提示应该由旅行社操作。“‘五一’是旅游旺季,如果有中国游客因为这个问题被处罚,一方面影响形象,一方面会造成游客的损失。如果现在北京的旅行社还没有对此做出提醒,属于他们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职。”她表示,会把这个情况反映给旅游局相关部门,尽快做出具体措施。法国精品行业联合会规定并非针对中国游客
法国精品行业联合会荣誉执行代表刘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国在1994年就已通过了《龙格法》,以保护知识产权。从去年6月15日开始,在法国国家反假冒产品委员会的支持下,他们就和法国海关联合开展了广告宣传活动,在戴高乐和奥利机场航班到达和出发点刊登广告,提醒旅客不要购买或携带假冒名牌商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刘钊介绍说,按照规定,凡是在法国购买或者使用假冒名牌产品将会面临重罚。通常情况下,5件以下的予以没收;5至10件的还要追加罚款,罚款的金额为正品名牌价值的2倍以上不等;10件以上的会被视为制售假冒产品,将会被送法庭审理,制裁最高可被处以30万欧元的罚款并被判3年监禁。
海关检查的时候,通常是品牌厂商的工作人员协助海关人员一起进行,这些人员被称为“品牌监察员”。“服装的判别主要是款式、面料、做工,他们往往很容易鉴别出是否假冒。”刘钊表示,打假活动和处罚是针对所有出入境人员的,并非专门针对中国游客。
据记者了解,意大利也于今年3月颁布法令,对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的行为处以最高1万欧元的罚款。 记者在各旅行社调查发现,境外游旅客穿戴或携带名牌者还真不少。晨报记者 姜浩波/摄晨报记者 赵王月 朱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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