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每生每年1064元调至664元调整下来的资金用于奖励下乡毕业生
早报讯(记者康云)2006年起,我省将下调省属高校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的师范专业本科在校生奖学金的拨款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064元调整为每生每年664元,调整下来的资金将作为“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的经费来源。
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福建省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奖励计划通知》带来了这一变化。
下乡五年奖励一万元
据了解,今年奖励志愿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毕业生名额为400名,即20个经济欠发达县各分配20名。
奖励对象为:2006年起志愿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任教的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等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身体健康的毕业生。
从今年秋季开始,凡选派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的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按服务年限每年发放2000元,服务期限为5年。毕业生与经济欠发达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内因故离岗的,将停发奖励金(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要返还2000元);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经济欠发达县任教的,可继续享受奖励金。
教师编制向农村倾斜
另外,4月14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福建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于当天起实施,随着这份意见的实施,“农村师资定向招生计划”和“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也将实施。
“农村师资定向招生计划”:每年从全省高校招生计划中统筹出一定名额,用于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为农村中小学培养师资,定向生培养费由定向生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担。
“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每年争取一批研究生国家统招计划,采取推荐免试、免交学费、带薪学习等鼓励办法,从省内高校吸引一批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并在岗完成教育硕士学业,重点提高我省经济欠发达县师资水平。
根据这份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制订相应的奖励措施,引导县域内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中小学流动;尝试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师资紧缺的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教师特设岗位和周转编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岗任教,力争本区域内教师编制适当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评高级要到农村任过教
另外,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以及参评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此外,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全省培训1万名农村骨干教师和1000名农村优秀校长的目标。以使这些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将成为我省今后农村教育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