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8车典当套现92万》后续 被骗汽车物归原主
警方指典当公司可向梁追讨损失
晶报讯(记者彭超通讯员温现青/文、图)3月2日,本报报道了年仅30岁的女子梁丽霞在去年2月至11月间,先后在4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了8辆车,并典当给典当行、套现近百万元后潜逃的案例。 昨日,根据法院复函,福田警方将追缴回来的8辆车归还给了汽车租赁公司。
据福田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后,警方迅速控制了8辆被梁丽霞典当的轿车。经过评估,8辆车总价值达111.8万元,但由于汽车租赁公司和典当行各方均表示自己应该得到这8辆车,各方为此发生争议。关于这些车辆的归属,福田区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后,已于近日答复福田警方:“涉案的8辆汽车权属明确,应当发还给行驶证中载明的车辆所有人。”据此,警方昨日通知4家汽车租赁公司,前往扣车场领取被骗走的汽车。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去年刚颁布执行的《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取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也不能收取“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就此案而言,典当公司对梁丽霞前来典当的机动车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违背了上述法规。办案民警说:“其实,典当行如果到车管所检查一下梁丽霞伪造的证件,就可以避免这些损失了。现在,两家典当行只有通过民事诉讼,向梁追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