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将出台相关规定,根治公证费“回扣”现象
“公证工作出现的商业回扣太高了,有的甚至高达40%!”昨日下午,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处长岳忠文向本报披露,我省部分城市尤其是成都,商品房买卖按揭公证出现了混乱局面。 据悉,省公证工作处近日将下猛药,以期根治这一顽疾。
不合理
公证费全由消费者承担
“购买商品房向银行贷款,银行总会让消费者进行按揭贷款公证,银行与消费者系平等关系,它凭啥要把这笔公证费全由消费者承担?”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处长岳忠文痛陈这一奇怪现象。岳忠文称,我国司法部门未对公证作强制规定,公证一直本着当事双方自愿原则。但银行总是强制要求消费者签订按揭贷款公证。按照相关规定,公证服务费应当由当事双方协商承担,但处于强势地位的银行却一直要求消费者支付。
更过分
银行偷拿回扣达40
%另一方面,由于银行掌握了众多贷款客户的信息,可以要求贷款客户到某家公证处公证,这又成了银行向某家公证处要求高额回扣的筹码。据介绍,成都城区目前就有11家公证处,这些公证处在面对大宗公证业务,都心照不宣地互相杀价,以高额回扣为筹码去招揽业务。成都城区公证处在为部分银行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公证时,他们给银行的回扣率竟达到40%。这不但严重制约了公证工作的正常秩序,更是无法捍卫当事人权利。有关部门针对这一现象早就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但收效甚微。
下猛药
司法厅展开商业贿赂调查
岳忠文透露,省司法厅将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公证处及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回扣或支付“介绍费”、“联络费”及信息费等,省公证工作处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公证处展开商业贿赂调查,一旦发现哪家公证处的公证员闯红灯,其所在公证处将受连带处罚,对该公证处采取停业整顿或注销公证机构处罚,对主要负责人还将采取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同时,省公证工作处还将对违规银行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向省级监管部门通报,并建议对其处罚。
记者王仁刚(短信代码:4079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