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避免同案不同判
北京丰台法院为民商案定尺度
本网讯向国慧为避免“同案不同判”引起人民群众的猜忌和不满,维护司法权威,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统一执法尺度的要求,将确保本院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作为今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并制定了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转移审判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审委会重点研究具有示范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注重统一不同庭室之间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
二是允许审判人员利用本院的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检索本院同一案由、同一原告或被告案件的裁判文书,避免出现判决结果冲突的情况。
三是实行专业化审判,把金融纠纷案件、劳动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类型案件集中由两三个审判人员审理,避免案件分配过于分散导致执法尺度不统一。
四是充分发挥法官学习小组作用,研究讨论疑难案件,统一不同合议庭的执法标准。(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