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立红实习生岳天晶通讯员刘虹城市快
报以做假证为名,绑架制假证者并向其亲属索要赎金5万元。前不久,塘沽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均被法院认定犯有绑架罪,分别被判刑12年、11年。
据了解,去年9月底的一天,受害人陈某接到一个要办假证的电话,10月份,对方送来照片说办驾驶证,双方约定10月19日下午在塘沽区华北陶瓷市场附近拿证交钱。 到了约定时间,对方开着一辆夏利车停在约定地点。见面后,陈某在车上将驾驶证交给对方。后来,又上来一个人,汽车朝着市区的方向行驶。陈某问是怎么回事,却被打骂。行至军粮城,“司机”让陈某给其姐夫打电话,让准备5万元钱赎人。陈某打电话后,被带到一处平房里。
10月22日中午,几人又把陈某带到河北省黄骅界内一个偏僻的地方,说再不拿钱,就弄死他。其间陈某家人报警,警方于10月23日将陈某成功解救并将4名被告人抓获。
法院观点
该院认为,4名被告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已构成绑架罪;被害人的违法身份并不影响对被告人罪行的认定,于是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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