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博客里骂老师 老师一怒告网站
南京即将开审“中国博客第一案”,原告南大副教授,被告中国博客网
舆论关注
博客第一案引发的舆论关注是前所未有的,对被告方进行声援,要求陈堂发反省的言论也多次出现在网络上,而更多的关注则是赞成博客言论要理性守法,不可为所欲为。 也有相当数量的网民及专家学者,呼吁尽快出台规范博客行为的法律,以制止利用博客“乱放炮”的行为。
“中国博客第一案”注定要在南京的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管辖权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据悉,鼓楼法院尚未就案件开庭日期作出决定,不过承办人表示,此案将很快开庭审理。
博客里骂老师“烂人”
现年38岁的陈堂发博士,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在学校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设“新闻伦理与法规”等课程。
2005年9月上旬的一个晚上,陈堂发在家上网,就在他用自己的实名搜索自己的文章时,一个叫“长套袜”的网页一下子闪了出来,网页的内容提示中出现了“陈堂发”3个字,名字后面有“流氓”等字句。
点开这个“长套袜”,陈堂发发现这原来是中国博客网上的一个网页,在这个网页的一篇名曰《烂人烂教材》的心情日记里,博客主人“K007”对他进行了指名道姓的辱骂:“今天一觉睡到下午3点,突然想起来明天要考陈堂发的《新闻伦理与法规》,遂起,复印笔记。结果发现笔记是没有用的,记得太杂且又不全,于是决定看书。一遍看下来,脑子里没有任何印象,也没有书的痕迹。陈堂发果然是个XX人,从他写的书可见一斑,没有任何逻辑性可言,甚至都没有自己的观点……难怪一遍下来什么都记不住。最烂的教材,X的!”这篇日记的上网时间是6月24日,已经在网页上保留了2个多月。陈堂发越看越气,他猜“长套袜”这个博客网页应该是自己的学生所建。
老师交涉网站不删帖
陈堂发知道要想马上找到“长套袜”的主人“K007”删帖是不可能的,要找也只能找中国博客网站。陈堂发要通了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的中国博客网的客服热线电话,接电话的是客服主管孙峰金。陈堂发把自己在网上受到侵害的事实告诉了孙峰金,希望他马上把那个《烂人烂教材》的帖子删掉。原以为删帖不是一件难事,没想到孙峰金却要他提供书面证明,以证实那篇博客日记中侵害的人就是他,否则不能删帖,双方因意见不一,那个帖子没有能马上删除。后几经交涉,对方仍没删除此帖。
由于忙于教学及学术研究工作,陈堂发不可能时时刻刻去盯住那个侮辱他的帖子,他原以为网站方面早晚会删除帖子或通知“K007”删帖,可他之后每次只要上网查询,总会发现《烂人烂教材》那个帖子一直挂在网上。
陈堂发决定打一场官司。2005年10月14日上午,陈堂发走进南京市公证处,该处3名公证员当场登录中国博客网,依照公证要求现场下载了侵权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4天后,南京市公证处向陈堂发出具了具有法律效率的公证书。一切准备就绪后,陈堂发走进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将中国博客网站推上了被告席。陈堂发在诉状中共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法院对案件的依法受理,使陈堂发成了我国状告博客网站侵权的第一人,该案也堪称中国博客第一案。
法院判决影响博客命运
鼓楼法院原本定于去年12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岂料中途出现变故,中国博客网站在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称他们不具备法人资格,陈堂发要告也只能告网站的主人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今年1月上旬,被告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此案的管辖权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鼓楼法院裁定驳回了被告的异议,被告不服裁定,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昨天,南京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的诉求。
鼓楼法院的相关法官认为,此案的判决将对博客命运影响巨大,假如法院判决被告败诉,那对眼下日益火爆的博客热将是无情的棒杀。
《现代快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