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住宅禁设户外广告
珠江两岸户外广告规划公布,中心城区段分三段,设相应广告主题
本报讯珠江沿线住宅建筑将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广州市规划局昨日公布的《广州市珠江岸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指出,今后珠江中心城区段将被分成“城市传统区段”、“城市建成区段”和“城市发展区段”三大区段进行广告规划,每个段区将拥有相应的广告主题,不合格的户外广告将被逐步清理。
珠江沿线户外广告规划一直备受关注。此前,广州珠江沿线整治规划及全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曾对珠江两岸广告有所涉及。而此次规划则对规划范围内珠江沿线户外广告的设置提出了控制性要求,将成为详细规划编制的指导,在详细规划中则将对设置广告的位置、尺寸以及形式等都提出具体要求。
规划主要针对珠江沿线中心城区段,西起白鹅潭地区,东至琶洲东端,东西总长度约17公里,南北宽度从650米到2000米不等,总面积约24平方公里的珠江沿岸地区。进而将珠江沿线发展定位为广州重要的城市开敞空间、公共空间和城市景观风貌展示区。
根据规划,珠江两岸的重要地段如文化用地、绿化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将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居住小区内则禁止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将遵循经济性、艺术性与安全性相结合的原则。
规划将珠江沿线分为三个区段:城市传统区段(白鹅潭-海印桥)、城市建成区段(海印桥-黄埔涌、猎德涌)、城市发展区段(黄埔涌、猎德涌-琶洲东)。为使户外广告更好地与城市风貌区相协调,三大主题区段提出了相应的广告规划和规划控制要求。
对于此规划,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系陆元鼎教授认为,一些特别能代表广州形象的标志性建筑很可能会因一些商业性的广告而大煞风景。珠江两岸最好不要有太多广告,让珠江航道有一个安静的自然环境。一家曾参与珠江岸线广告竞标的企业负责人则认为,目前珠江沿线的广告与原来的规划指引出入还是比较大,今后落实规划设置仍是一个挑战。
三区段广告风貌
1 城市传统区段文化区周边突出老字号
白鹅潭-海印桥区段被划分为城市传统区,这一区段优秀的历史建筑很多,规划要求,广告设置需注重同近现代优秀历史建筑的协调,重在展示西关风情。公益广告以宣传广州的历史文化为主,商业广告以广州老字号、广州本地知名企业的品牌为主,以展现广州千年商埠的悠久历史文化。广告形式以注意细部设计的通透霓虹灯为主。
根据规划,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将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西堤至长堤金融商业文化区,历史建筑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在历史建筑周边地区设置广告的,优先设置以广州老字号为主题的户外广告;洲头咀综合发展区,与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相呼应,优先设置以广州本土知名企业的文化形象广告。
此外,滨江西路综合发展区内商业建筑允许设置适量的户外广告,滨江中路沿江居住区,禁止在住宅建筑设置户外广告。
2 城市建成区段地标建筑严控户外广告
位于海印桥-黄埔涌、猎德涌的“城市建成区段”,广告设置将围绕展现新广州、新文化、新形象的主题,商业广告以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名称品牌广告为主,公益广告则注重对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的宣传;广告风格应与现代建筑风貌相协调。
据介绍,珠江两岸地标性建筑将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严格控制。位于珠江新城的歌剧院、少年宫、博物馆和图书馆这四大文化建筑将禁止设置永久性户外广告,观光塔也禁止设置独立的户外广告。
根据规划,珠江新城CBD核心沿江地区,广告内容将以世界知名企业的文化形象宣传为主,部分为以文化艺术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滨江东路临江一侧的商业裙房、二沙岛公共建筑及高级住宅区、新城市中轴线江上景观区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3 城市发展区段公益广告宣传环境保护
位于黄埔涌、猎德涌-琶洲东的城市发展区段,广告设置以展现琶洲会展特色以及广州宜居环境为主题,强化琶洲地区会展博览的核心功能,商业广告以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广告为主。公益广告则以宣传环境保护为主题,设计要求简洁美观。
根据规划,珠江新城东翼滨江高级居住区和员村滨江综合发展区,除商业居住区允许适量设置外,禁止在住宅建筑部分设置户外广告。员村东翼滨江综合发展区,控制户外广告的数量,广告设置应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为主。琶洲西文化休闲与居住综合发展区,配合国际会展中心,户外广告以文化、展览为主题。会展博览园区,会展中心主体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但允许在用地范围内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以满足大型活动的宣传需要。
本报记者 严艳 实习生 康融 通讯员 董福强 冯卫南
珠江岸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芳村长堤滨水综合发展区
广告烘托白鹅潭风情酒吧街的热烈气氛,同时设置部分旅游公益广告。
洲头咀综合发展区
优先设置广州本土知名企业的文化形象广告。
滨江西路综合发展区
禁止在住宅建筑或综合建筑的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区内的商业建筑或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允许设置适量的户外广告。
海珠南广场综合发展区
广告类型宜丰富多彩,色彩、灯光宜鲜亮明快。
滨江中路沿江居住区
禁止在住宅建筑或综合建筑的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区内的商业建筑或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允许设置适量户外广告。
滨江东路沿江高层居住区
该地区的沿江岸线为生活休闲岸线,沿江一侧的建筑立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新城市中轴线南岸赤岗开发区
禁止在住宅建筑或综合建筑的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区内的商业建筑或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允许设置适量户外广告,优先设置以文化艺术为主题的公益广告。
琵洲西文化休闲与居住综合区
该段广告以文化、展览为主题,其风格应与国际会展中心的风格相呼应,商业广告以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广告为主。
会展博览园区
琶洲会展中心主体建筑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但允许在其用地范围内设置临时性的户外广告,以满足大型活动的宣传需要;其余商业建筑或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允许设置以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宣传为主的户外广告。
高新产业主导的综合发展区
广告应以展现广州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适宜居住的特点的公益广告为主。
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
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西堤-长堤传统商贸文化综合发展区
发展区内的历史建筑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在历史建筑周边地区设置户外广告的,优先设置以广州老字号为主题的户外广告,广告形式应以霓虹灯为主。
海珠广场商贸综合发展区
广告强化海珠广场作为区域性城市中心的整体形象。
海珠桥、海印桥北岸商业综合区
作为广州旧区向新区的过渡地段,户外广告设计应简洁美观,以通透的和以文字为主体的霓虹灯广告形式为主,广告的内容应以高科技产业的产品形象宣传为主要题材。
二沙岛北沿江综合发展区
禁止在该区设置户外广告,避免对该区拥有良好的生态界面造成破坏。
二沙岛公建及高级住宅区
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珠江新城CBD核心区沿江地段
广告内容应以世界知名企业的文化形象宣传为主,同时应设置部分以文化艺术,体育运动为主题的公益广告。
新城市中轴线上景观区
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珠江新城东翼滨江高级居住区
严格控制该地区的户外广告的设置,禁止在住宅建筑或综合建筑的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区内的商业建筑或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允许设置适量的户外广告。
员村滨江综合发展区
严格控制该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
员村东翼滨江综合发展区
严格控制该区段的户外广告,广告设置应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为主。
链接
何为户外广告
本规划所指的户外广告,是指在户外独立或借助建(构)筑物设置的、向公众显示商业、服务信息的商业性广告或显示其他内容的公益广告,但不包括不另设构架、构筑物的悬挂、张贴、印刷或手写广告;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体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移动广告;交通标志、路牌、指引牌等以及户外招牌。
图:
制图/吴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