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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部门昨起联手各职能部门,未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融资贷款、买卖房车、出入国境等活动也将被限制或禁止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通讯员郑金雄)今后,厦门将有一张由政法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大网,专门治理执行难问题,“老赖”们将无处逃遁。昨日下午,“厦门市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纪委、宣传、市直政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市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各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据悉,这是厦门首次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全市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我市执行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这意味着厦门将采取有力措施,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主任林志主持。
被执行人两个月内未履行全部义务就曝光
据悉,领导小组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我市信用信息共享体系,畅通信息查询渠道,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和大要案督办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研究确定市委政法委督办的执行案件。
从今年开始,法院执行工作将纳入全市各区、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也就是说,全市探索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对于辖区内发生阻挠或拒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事件的,应酌情扣分。
我市各法院要依托业已建立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案件的基本信息共享,被执行人自立案后两个月内未履行全部义务的,自动进入系统内的“曝光台”,并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厦门法院执行网”上公布。
法院可以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对于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我市法院可以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各成员单位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进行融资贷款、工商登记(开办企业或股权转让)、转移房产(车辆)、出入国境、参加招投标和从事高消费等活动,并向执行法院通报。
对于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的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本辖区内形成执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
被执行人家庭贫困无履行能力,可适当救助
领导小组还将设立执行案件专项救助基金。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在本辖区内的特困群体的案件,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赔偿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时,按一定的程序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或纳入民政部门的救济范围),以解决其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市中级法院院长朱珍钮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要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来源:厦门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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