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金科 报道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在发出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一周后,于4月17日正式推出股改方案。
红太阳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采用了市场接受程度较高,便于理解的送股方式:即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3股股份,送出率已经达到30.18%,高于市场送出率的平均值17.76%。 除送股方案和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大股东——红太阳集团还特别作出分红承诺:红太阳集团将在红太阳2006~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60%。
上市公司红太阳是国家农药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之一,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的第三代仿生性拟除虫菊酯类和第四代杂环化合物类杀虫剂。上市公司前身是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重组后陆续注入优质资产,使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得到根本改善。重组后,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攀升;至2005年末,红太阳主营业务收入和总资产较1998年分别增长11倍和5倍。
红太阳的发展离不开控股股东的支持,也离不开产品创新。多年来通过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红太阳与农药专家、教授实现了科技产业化的良性互动,开发了多项新产品,填补了国内多个产品领域的空白。上市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毒死蜱项目,预计将在2006年开工建设。该产品系国际市场上大吨位农药之一,市场潜在需求看好,预计投产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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