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87:33:20用手机偷拍他人,先不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是否侵犯了被偷拍者的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也不从医学范畴上讨论是否属于心理病态,笔者认为,此种行为首先反映的是偷拍者的素质问题,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
根据心理医生的分析——很多人用手机去偷拍也多是出于一种好奇和好玩心态,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表现——或可以理解为偷窥他人的隐私是一种普遍的人性。但这种“人性”的肆意张扬正表明了一些人文明素质的滑坡。
在现实生活中,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可能都划分得那么清楚,对于欲望支配下的一些行为究竟可为或不可为,往往需要我们自己给予正确的判断。用手机偷拍他人,起码是对被偷拍者的不尊重、不礼貌,绝不是用“好奇和好玩”就可以自我开脱。但遗憾的是,一些人恰恰缺乏自制的能力,很容易放松对不当欲望的约束和控制。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表明了这些人的文明意识已经下滑到不辨是非的低层次。(逄文昱)
别让偷拍上论坛
现在,尤其是在一些网络论坛(BBS)上,有的人更是把偷拍的图片传到网上,这样的传播速度不但快,而且范围更广了,被偷拍者的隐私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些论坛为偷拍者提供“地盘”,越是不堪入目的图片越是“推崇”,从而更加放纵了偷拍者。其实,如果不把图片传上论坛,传播的范围还有限。而目前对于偷拍者我们还缺少必要的限制,为了减少偷拍的影响,相关部门能否从论坛入手,杜绝偷拍图片上论坛,从而来保护被偷拍者的权利。(伊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