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 通讯员 曹旭生)六合区昨天公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该区1万多名退休人员自去年7月开始增加养老金。
凡参加六合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在2005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都在此次的调整范围内。 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者,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含15年)到19年之间者,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在19年零1个月到24年之间者,每月增加38元;缴费年限在24年零1个月到29年之间者,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在29年零1个月到34年之间者,每月增加43元;缴费年限在34年零1个月及以上者,每月增加46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月增加6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按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标准调整;未参加六合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未列入养老支付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