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4月18日电 记者励漪报道: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今天发布警示说,当心部分保险公司业务员为完成业务指标,采取欺骗手段推销新险种。
据悉,卢湾区消保委日前接到消费者杨小姐投诉,反映了一起保险公司业务员以服务质量回访为名,行推销保险之实的骗局。 杨小姐接到保险公司人员的电话,称欲上门回访工作人员服务质量。隔日,两位业务员来到杨小姐家中,在查看保单后称,原保险计划不尽合理,劝杨小姐退掉已购保险,购买公司新险种。事后,杨小姐询问了保险公司,得知公司从未组织回访活动。经调解,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及两名业务员上门向杨小姐致歉,同时保险公司将对两名业务员作出处理。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本案中的保险业务员既违反了《保险法》关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的规定,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不盲目投保,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二不轻信业务员介绍,遇不明之处向公司咨询核实;三不随意签订保险合同,要仔细研读合同,对于含意模糊的条款,主动要求保险公司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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