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面二沙岛禁设户外广告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董福强冯卫南)珠江岸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划定6大禁设区: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二沙岛北沿江综合发展区、二沙岛公共建筑及高级住宅区、新城市中轴线江上景观区(海心沙市民广场、宏城公园、电视塔主体建筑)、新城市中轴线南岸赤岗开发区、滨江东路沿江高层居住区等6个区域均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记者昨日从近期通过审批的广州市珠江岸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中获悉,为了规范珠江沿岸地区的户外广告建设,优化珠江沿岸的环境品质,提升珠江的文化和景观形象,有关部门将西起白鹅潭地区,东至琶洲东端的珠江沿线中心城区段约17公里地区划分为三大区段18个地区。规划原则是在珠江两岸的重要地段如文化用地、绿化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中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居住小区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除了上述6大禁设户外广告的区域外,对于可设户外广告的区域,规划中也对其所设置的广告内容作了指引,如西堤至长堤金融商业文化区历史建筑周边地区,优先设置以广州老字号为主题的户外广告;芳村长堤滨水综合发展区,设置部分以旅游、展现广州新形象为主题的公益广告;珠江新城CBD核心沿江地区,广告内容以世界知名企业的文化形象宣传为主,部分为以文化艺术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员村东翼滨江综合发展区,广告设置应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为主。据悉,具体的户外广告设置细则和程序正在制定之中,将于近期出台。
新快辞典:户外广告
本规划所指的户外广告,是指在户外独立或借助建(构)筑物设置的、向公众显示商业、服务信息的商业性广告或显示其他内容的公益广告,但不包括以下情形:(1)不另设构架、构筑物的悬挂、张贴、印刷或手写广告;(2)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体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移动广告;(3)交通标志、路牌、指引牌等;(4)户外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