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贸易公司的职员,却以公司的名义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很快,一名女孩子上钩了。他跟公司说那是他“女朋友”,跟女孩说他是公司的主管。带女孩参观完公司后,他把女孩带到租房内,图谋不轨。
早报讯 (记者王盼琛)昨日,涉嫌强奸的疑犯胡某勇被鲤城警方刑事拘留。
胡某勇,今年28岁,在泉州市区一家贸易公司上班。一个月前,他在一人才信息网以公司名义发布消息称,公司招聘一厂房仓管员,并在网上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不久之后,山东女子小张在网上看到这则招聘信息,随即打电话与自称是“厂房主管”的胡某勇联系。
胡在电话中夸夸其谈,几次联系后,他便以公司效益高为幌子,热情邀约小张到公司参观。
4月8日,胡某勇向公司要求带“女朋友”参观公司,公司以为那真是他女朋友就允许了。然后,胡就以公司主管的身份带小张到公司各部门转了一圈。小张亲眼看到优越的办公条件,还有这位“亲切的胡领导”后,表示很乐意到公司上班。
4月12日,胡某勇发短信“通知”小张说公司正式招聘她了,让她到公司上班。满怀喜悦的小张准备了生活用品,于当天下午找到胡某勇。胡就带她到公司租住在泉州市区浮桥王宫的一租房内,在和公司的另外两位同事吃夜宵到午夜零点左右,胡发短信支开两名同事,让他们离开租房。13日凌晨1时许,租房只剩胡张两人。这时,这位“亲切的领导”立即露出狰狞的面目,上前就要扒小张的衣服。小张奋力反抗,胡未能得逞。双方打斗过程中,小张的身体多处被抓伤。不过,她也在反抗中咬下了胡手臂上的一块皮,并把它及时藏好。随后,机智的小张借上厕所之机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后胡已不见踪影,他们将小张带到浮桥派出所。
根据小张提供的胡的电话和公司位置,13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胡就职的公司里将胡抓获。这时,胡已经向老板借了1000元,收拾好行李准备出逃了,幸亏民警即时赶到。
就事论事
经办这起案件的鲤城公安分局刑侦七中队叶长青副中队长提醒求职者说,应聘要到正规的公司,应聘前应该先与公司核实情况,才不会上当受骗。
叶副中队长还告诉记者,此案中的受害者小张有较强的证据意识。小张在极力反抗时,懂得在反抗过程中,将咬下的胡某的一块皮收起来,这在以往的强奸案件中是比较少见的,这也是很难得的有利证据,对以后案件的定罪有很大的帮助。 |